南京:区级政府今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03.02.2015  12:59

龙虎网讯 继去年南京40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之后,区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也有望在今年全面公开。昨天,南京市委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推进财税各项重点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意见》要求,2015年,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和特殊事项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涉及民生的经常性保障性支出、专项资金预决算随同预决算一并公开。同时,全市区级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意见》明确,规范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除过渡期符合条件在建项目外,新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逐步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严控一般性支出,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当年财政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一些必须出台的支出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确需当年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进行预算调整,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严控并逐步清理规范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下级部门间不得直接划拨财政资金,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

■改革时间表

2016年-2020年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南京将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根据目标,争取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有利于南京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搞活微观市场主体、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记者钱奕羽)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