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删除“公共自行车租用年龄限制”草案

23.07.2015  17:46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反馈结果。此前引起广泛争议的租用公共自行车者的年龄限制条款,也就是70周岁以上老人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一项,已经被删除。

  南京这条条款就是“70岁以上老人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在6月底举行的《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上,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年龄限制成为争论最热烈的问题。那么草案提出,骑车者年龄应该在12岁-70岁之间。

  听证代表对12岁的年龄起点没有多少异议;而对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的问题,引起了听证代表的质疑。

  据了解,南京公共自行车刚刚投运的时候,规定65周岁以上市民不予办理公共自行车卡。随后,根据市民意见做了调整,在2014年上半年将“最高年龄限制”调整为70周岁。管理部门认为,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为老人着想”,且实际运行过程中,极少有70周岁以上老人租用公共自行车。

  听证会上,8名参加人中,至少有4人对70岁以上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规定表示异议,他们认为老年人也有使用公共自行车的需求和能力,不宜一刀切。他们同时建议,可以规定70岁以上的市民申办公共自行车卡的时候,应当出具“健康证明”或者是签署免责申明。

  针对以上意见,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反馈听证会结果的时候认为,公共自行车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应当最大限度地服务公众。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不宜通过行政立法对使用者的条件作过多的限制。

  听证中,听证代表尽职尽责为所代表的群体发声,政府部门也充分讨论并切实采纳了听证代表意见,没有流于形式、走过场。(景明)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