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干两百天”环境整治再发问责通报

10.11.2014  20:37

  36起环境问题57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南京市纪委“问责交办函”直发相关党委政府(部门)倒逼“主体责任

  新华报业网讯  (通讯员 吴德) 11月10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发出“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专项整治行动的问责通报,36起环境问题、57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并对媒体反复曝光回潮的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占道经营、鼓楼区方家营沿线拆迁工地垃圾较多、浦口区江浦街道区域环境脏乱差等3起典型环境问题涉及到的8名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问责坚持“法治思维”,不一味追求“从重从快

  9月12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纪委迅速行动,专门召开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部署会,果断亮出“问责”利剑,严防城市环境“回潮”。

  “针对媒体曝光和市督查办督查发现的52个环境整治问题,市纪委向问题涉及到的有关区(园区)、市级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下达18份《问责事项交办函》,并逐项跟踪督办。”南京市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

  经有关区、部门、单位认真调查,对问题事实清楚、问责依据充分的36起环境问题、57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其中处级干部5人)其中,2人受到免职处理、1人受到调离工作岗位处理、6人受到停职检查处理,48人受到告诫、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及其他相应处理。

  “问责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纪依规处理,突出‘罚当其责,有问题才问责,有多大问题问多大责任’!”这位负责人说,问责过程不一味追求“从重从快”,坚持严格程序手续,依规定性量纪,做到不枉不纵。

  南京市纪委“问责交办函”:直发党委政府(部门)

  “环境问题所在的区与环境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是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通过问责,‘倒逼’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责任,这是根本上防止环境问题回潮、反弹的长远之策。”南京市纪委负责人说。

  基于此,南京市纪委发出的《问责事项交办函》,没有按“惯例”交给相关的纪检监察机关,而是“直发”相关单位党组织。

  “这在环境综合整治问责中尚属首次,旨在倒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调动一切资源寻求出解决环境问题‘回潮’的根本之策、长远之计!”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成纪委问责重点

  此轮问责共对36起环境问题、57名责任人予以追责。“从被问责的事件中,市纪委将这3起典型环境问题、8名相关责任人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不仅是向全社会释放‘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同时让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正确树立履职意识。”南京市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

  关于下一步的问责,这位负责人指出,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改后又反弹、再回潮的,要从重处理,重点对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失职渎职问题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