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证处遗嘱公证量2016年同比增长94% 专人专办应对业务暴增

09.05.2017  01:11
    

   本报记者  丁国锋

  偶然得知江苏省南京公证处有遗嘱公证业务,为了安排好名下4套房产,避免两儿一女为了遗产发生家庭纠纷,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3月期间,一对年逾八旬的老夫妻已经先后到公证处修改遗嘱不下七八次。

  “之所以跑这么多次,主要是他们名下的房子在产权登记时,老人和孩子之间名字各有交叉。立下遗嘱后,老人总不放心,有的房子一会儿想给女儿,一会儿又想给儿子。”公证员张媛介绍说,后来,老两口动员家里人把所有房子产权都归并到老人名下,再比较清楚地将房子妥善安排给了儿女。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南京公证处了解到,2016年,南京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公证就达2955件,相比2015年的1524件增长94%。为了应对逐月暴增的业务量,南京公证处安排3名公证员专人专办遗嘱公证业务,每天预约量都满满当当。

  公证遗嘱效力高可变更

  据南京公证处主任陈宁娟介绍,遗嘱公证业务量迅猛增长的背后,是家庭财富迅速积累,尤其是房产价值不断攀升,很多人开始关心财产如何安全、稳定、高效地传承给下一代。遗嘱作为家庭财富代际传承的重要工具,愈发受到老百姓关注,而公证遗嘱是一种最便捷、最经济的法律保障方式,受到社会各界青睐恰逢其时。

  公证员田翔说:“很多前来咨询的市民最关心的是遗嘱的效力,也很关心能否更改等问题。

  去年办理的一起遗嘱公证,田翔依然记忆犹新。

  70多岁的刘女士丈夫早年去世,一儿一女也已成家。为防有什么不测,刘女士来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公证。虽然女儿很孝顺,但她还是将拆迁分得的一套房子留给了儿子,她把想法给女儿说了后,女儿也没提出任何意见。不成想,儿子知道母亲将房子给了自己,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很少上门看望母亲,母亲生病也不闻不问。刘女士对儿子寒了心,再次来到公证处咨询修改遗嘱事宜。

  田翔介绍说,当老人得知按照继承法规定,遗嘱人生前可以随时撤销、变更所立遗嘱后,很快办理了变更事宜,决定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孝顺的女儿继承。通过办理遗嘱公证,让很多原本一触即发的遗产争夺战得到妥善解决,反映出老百姓对公证法律属性的认知度普遍提高。

  南京公证处综合业务部副部长黄静介绍说,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几种方式,订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都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就是说,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是确保遗嘱效力,保证遗嘱效果实现的最佳方式。类似的案例,凸显公证遗嘱最权威财产传承“保险单”的作用。

  合法意愿均受法律保护

  不少类似“富商与12岁儿子坠机身亡,妻子和公公争夺200亿遗产”的新闻,常常引发公众热议,而亲人意外去世,却因为遗产纠纷给家庭增添新的伤痛,也冲击着公序良俗和社会和睦。

  去年,南京公证处接待了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让公证员没有想到的是,老人立遗嘱既不为房也不为钱,而是安排去世后骨灰怎样安放问题。

  原来,老人曾经嫁过两任丈夫,第一个丈夫去世早,留下一双儿女。她再婚后随第二任丈夫辗转在南京落户,未再生育。丈夫10年前去世后,子女时常来照顾,日子过得很顺心。后来子女为她张罗买墓地的事,提出按照老家风俗习惯,要她和第一任丈夫合葬。

  “我和第二任丈夫共同生活四五十年,感情很好,更想和他合葬一起啊!”面对老奶奶的坚持,公证员耐心做了解释,表示骨灰怎么安排,都是她人身权利的延续,处理行为也应当尊重她本人意愿。通过办理公证遗嘱,老奶奶的意愿能够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黄静说:“大多数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处理的是房产、存款等财产,类似处理骨灰这样的遗嘱和想法虽然很少,但都会被尊重。工作中常常遇到类似感人的人和事,可以通过遗嘱传递人性光辉,思考人生价值,所有这些保障家庭稳定和亲人幸福的意愿,都能在法律框架下得到支持。

  可以传承家训褒扬孝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南京公证处曾经对2015年1月至11月办理的1187份遗嘱公证进行信息采样,形成分析汇总报告。报告显示,60周岁至80周岁的遗嘱人年龄占比53.58%,80周岁以上占比27.55%,两部分合计占到81.13%,老龄人口办理比重明显。

  随着公众对遗嘱公证的法律地位更加了解,加之正常办理费用仅350元一件,70岁以上老人还可享受减免公证费优惠,遗嘱公证近年来逐步呈现低龄化趋势。据黄静介绍,近年来旅游中交通事故受到大家关注,因此出现父母跨国探望留学在外子女或老人外出旅游前,来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案例。

  报告显示,立遗嘱人为初婚的占比50%,丧偶的占比28%,再婚的占比12%,离婚的占比8%,未婚的占比2%,说明婚姻关系对立遗嘱人财产分配想法和设立遗嘱安排有着明显影响。而子女孝顺、公平分配、传统观念对老年人决定财产分配有着重要影响,为了预防纠纷、预防意外订立遗嘱的占比达54%,一定程度上凸显了遗嘱公证的作用。

  南京公证处副主任张朝晖认为,遗嘱公证作为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发挥预防家庭矛盾,传承家训褒扬孝道的作用,引导了社会文明进步。

  据了解,江苏省司法厅特别重视公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2017年2月推出的聚焦惠民15项举措中,就包括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建立公证存管平台3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要求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信息核实效率和扩大数据共享单位范围,进一步减少老百姓办证负担。南京公证处等江苏省内多家公证机构开设在线公证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促进行业发展创新、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江苏还在全国率先推出老年人遗嘱减免收费服务,规定江苏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进一步发挥遗嘱公证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本报南京5月7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2017年5月8日,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