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证处有效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18.11.2015  18:47

近日,南京公证处为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办理一份委托书公证,有效维护了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当事人李女士家住外地,丈夫因犯罪而被关押在南京一所监狱,今年老家的房子在一场事故中严重受损,事故善后工作需要对受损房屋进行评估和赔偿,很多文件需要房屋产权人签名,但受损的房屋登记在李女士丈夫名下,无法办理手续,导致其耽误了赔偿时效。经协调,事故方仅同意放宽3天时间,让其丈夫办理一份公证委托书,委托李女士处理善后事项。随后,李女士找到南京公证处,公证处指派2名公证员陪同李女士到监狱会见其丈夫张某,对张某是否自愿办理委托公证、婚姻状况、房产信息等内容进行详细询问并现场制作签名材料和委托书。在完成所有公证手续之后,公证员回到公证处,第一时间为李女士出具了公证书,使其在有效期限内完成了理赔手续。

南京公证处每年为在看守所、监狱、戒毒所的特殊人群办理公证约40件,依法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