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落地尚难操作

23.09.2015  19:43

  9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操作细则:公积金缴存人如需在异地贷款买房,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但记者了解到,这一政策在南京目前还难以操作,真正落地尚待条件成熟。

  去年10月,住建部与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而此次《通知》的出台,将使这一困扰得到解决。

  根据《通知》,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按照这一流程,假设无锡市民张先生在无锡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南京工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南京买房。那么他首先可以向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由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无锡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异地贷款新政何时能在南京落地?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由于各地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信息协调存在难度,因此在南京缴存公积金的市民贷款异地买房目前尚难以操作。此外,根据南京公积金中心本月初公布的数据,由于楼市交易火爆,目前南京的公积金个贷率已高达110%。公积金“池子”吃紧,本地市民申请贷款尚须“排队”,这也导致难有余力再去满足异地贷款需求。(记者刘晓)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