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松绑 首付最低三成,三套房仍禁贷

05.11.2014  09:48

  昨晚8时许,《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出现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支持缴存职工刚性住房消费”成为核心思想,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降至三成,但利率仍为1.1倍,三套房贷款则仍被禁止。

  由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比照南京实行“同城待遇”,南京政策调整,意味着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也会相应改变。

  昨晚亮相的上述通知拟定最新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这实际是契合了前不久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共同出台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要求。

  南京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现有全市人均住房面积水平条件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2平方米,一家三口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南京在二套及三套房住房贷款上,延续了从严思路,2011年10月当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有面积限定,但此次仍有宽松之处,即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已从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降为30%。

  “二套房贷最低首付下调,是最大变化,还是希望体现支持首套自住和合理改善的思路。二套贷款设定门槛、三套贷款不放行,是坚持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相关负责人称。

  该市还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担保,以所购买、建修住房作抵押。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贷款职工收取任何费用。下转5版

  上接1版住房公积金政策正进入密集调整期,绝大多数政策趋向宽松,降低首付、提高可贷额度、放宽二套贷认定等成为主要内容。在南京之前,我省已有六七个城市修订了公积金政策。

  苏州从10月31日起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下调为6个月(含)以上;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下调至30%。

  11月1日起,无锡公积金二次贷款全线放开,只要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都可以再贷,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也从最低50%降到了30%。此外,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下调至20%。

  常州从10月27日起停止收取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按照常州家庭目前平均贷款申请额度30万、平均年限不足20年计算,贷款人据此可节约1800元的费用。南通的情况与常州类似。11月1日起,扬州也执行新政。盐城亦将从11月10日起施行新规。

  10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定住房消费”,当前各地公积金新政的不断出炉并不难理解。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分析,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属于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地方政府放宽政策,“可以起到侧面刺激住房消费的作用”。

  但各地政策又体现出“分类调控”的思路,保首套房,有条件地“”二套房,三套则坚决“打压”。

  自今年4月起,为提振低迷的楼市,地方政府动作频频。先是各地调整普通住宅标准、契税优惠、鼓励人才购房、“买房落户”、回购商品房做保障房等;继而又出现限购相继松绑的画面。央行9月30日喊话给限贷松绑,继而商贷与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出现转向,楼市成交或籍此升温。

  但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政策调整将产生不同效果,“省内不少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库存可以卖2年以上,即使出台再多政策,效果恐怕也有限。”相对而言,南京由于需求更加旺盛,加之库存压力相对较小,市场成交有望进一步点燃。

  (本报记者 汪晓霞)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