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疫情难关

08.02.2020  12:52

一、措施制定背景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精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延缓,生产经营面临的压力较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抵御困难风险的能力总体上较弱。在这一关键时期,帮助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尽快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秩序是对企业发展最有力的支持。在此背景下,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同舟共济、渡过难关,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二、措施主要特点

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尽政府所能、聚社会合力,突出解企业之难、纾企业之困,着力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使政策有更大受惠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精准度高。《措施》在落实国家和省政策的基础上,更加聚焦企业阶段性、普遍性问题,重点推动企业融资贷款、招聘用工、成本负担等矛盾化解,既有对上级政策的深化、细化,又有南京新招。

含金量大。根据中小微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所作贡献,采取地方留成税收奖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降低社保费用、减免房租、专项资金定向拨付等多种举措给予支持,预计中小微企业将获益30多亿元。

惠及面广。10条措施支持对象范围覆盖25万家中小微企业,兼顾生产、采购、服务等多领域、多行业,同时还有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园、孵化器等载体的扶持措施。

操作性好。措施条条都是干货,直接明确给予企业什么奖补、降低多少成本、减轻多少负担,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市各有关部门还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

引导性强。《措施》提出党政机关压缩开支带头过紧日子,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三、30多亿真金白银看得见拿得到拨付快

15亿元——

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留成的税收贡献全额补助

我市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近25万户,占全市法人纳税户50%左右。该政策有助于激励小规模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增强按规定正常复工复业的信心。在具体操作上,将通过企业纳税信息直接补助到位,不需企业申报。这部分补助资金约15亿元。

3亿元——企业技改投入补助再加大

2020年2—4月,凡符合我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就近购置技术装备的,凭其购置发票一律给予15%比例的财政奖补,奖补金额比原标准提高了50%。与此同时,《措施》将对涉及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每户企业2020年2-4月发生的研发投入实际支出的15%比例给予奖补,单户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以上预计财政支持额度在3亿元左右。具体操作上由市科技局、工信局负责。

5亿元——帮助企业减少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在鼓励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稳定生产和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以激发企业需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2020年2—4月,对于我市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在落实银发[2020]29号文件关于适当下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再给予企业贷款利率1个点的贴息补助。

8亿元

——支持企业稳岗位稳生产

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认定标准为低于同期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返还其所缴纳部分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认定标准为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返还标准按6个月我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该企业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预计2020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约8亿元,惠及企业5.3万家。

1.5亿元——国资租金减免惠及企业数千家

对已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困难中小微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退、免、抵、延等多种方式,给予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的扶持。预计涉及减免的市属国有企业房产面积约230万平方米、金额约1.5亿元左右。同时,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并根据实际收取的房租收入减免相关税费。

转贷基金再发力

在执行国家和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之外,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期,南京转贷基金助企融资再出新举措,重点向“普惠类信贷”倾斜,缓解各类中小微企业因贷款到期时资金临时周转困难,而导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一是零成本。全额免除中小微企业的转贷成本,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申请使用转贷基金的,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生的转贷费用、或因疫情造成逾期所产生的转贷罚息都给予免除。二是高效性。单笔转贷申请金额3000万至5000万元间的,在贷款银行出具无条件续贷承诺的前提下,基金管委会豁免“一事一议”手续,将业务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基金托管机构南京联交所,企业可直接与南京联交所或贷款银行联系。

专项资金拨付快

加快对市级涉企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对上年实绩兑现的奖补资金在一季度全部拨付到企业。对当年实施项目的奖补政策,将原半年或一年兑现的时限缩短为按季度兑现。对任务和标准明确的项目资金,采取先预拨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再清算的办法。优化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结构,优先向旅游、餐饮、住宿、批零、文娱、交通、物流、外贸等中小微企业倾斜,上半年安排的资金在一季度拨付到位。

四、节支5亿元——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

在年初预算各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已压减10%的基础上,党政机关带头继续压缩支出,公用经费定额再压减10%;公车购置、公务接待等预算再压减10%;在年度执行中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追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危房外不新增改造修缮支出。预计全市可再节约5亿元左右,全部用于前述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支出。

五、优化政务服务,当好企业的店小二

——帮助企业稳步复工。

达到复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准备好复工资料后,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网上申请,各区的咨询电话均已在市、区工信局网站发布,由区(园区)、街镇分级分类现场查验,一天内办结。同时,通过组织网上招聘活动、发放一次性补贴等方式,助推企业缓解用工难题。

——推出更多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

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南京政务服务网“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同时将中小微企业日常办理的高频事项延伸到江苏政务服务APP手机端和自助端,满足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居家办事”的政务服务需求。通过12345 “一号答”热线,对中小微企业办理政务事项时遇到的问题和投诉做出实时反馈。

——企业信用管理人性化。

相关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等活动中,对因疫情造成的合同执行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对非主观故意、轻微偶发,且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不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失信行为,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责纠错,对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不列入联合失信惩戒名单。

——加强法律服务。

法院、仲裁机构在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疫情引发的不可抗力因素,加大调解力度,对企业交纳诉讼等费用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缓减免。

(责任编辑: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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