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今年立法计划 10月制定江北新区发展条例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披露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年10月份将制定江北新区发展条例。
代表委员呼吁给江北“特别关照”
江北新区的发展成为这次两会热议话题,浦口和六合区代表团多位代表呼吁,给予江北发展政策倾斜。南京市人大代表陈定荣表示,江北新区必须要有一个覆盖全域、高位协调的机构,不能流于形式。列席会议的南京市审计局局长施卫国说,江北新区要用好政策这张牌,市里应该给予充分授权,让江北的事不用过江就能拍板。南京市政协委员、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华提交了《加强政策性配置推进江北新区开发建设》提案。刘华认为,随着江北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的发展将获得更大自主权。国家新区一旦落地,相关的生活配套设施配置显得尤为重要。应站在国家建设一流的标准上,完善区域内各项配套,包括教育、医疗、商业等。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各行各业优秀企业来到江北新区投资。 南京市人大的立法回应了市民的关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制定关于江北新区、滨江岸线和沿岸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列出的时间表,今年10月南京市人大将审议制定这一专门为江北发展度身定做的地方性法规。相关人士表示,新区将获得市级权限,拥有更大自主权,还可能在财税政策上获得扶持。
10部门今年接受履职情况考评
此外,围绕保障民生改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制定物业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农田水利、华侨权益保护、遗体器官捐赠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废止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 同时,今年还将做好法律援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立法准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将选择物业管理条例,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公开向社会招标起草团队,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小区居民意见,吸收业主、物管公司、主管部门等利益相对人全程参与。 在重点领域监督方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全年计划安排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对10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适时选择听取3—5项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这十个部门为:南京市物价局、商务局、金融办、人社局、农委、教育局、环保局、城管局、旅游委、侨办。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
1、制定项目
1、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2月份常委会会议); 2、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4月份常委会会议); 3、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6月份常委会会议); 4、南京市遗体器官捐赠条例(6月份常委会会议); 5、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8月份常委会会议); 6、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8月份常委会会议); 7、南京市江北新区发展条例(10月份常委会会议);8、南京市滨江岸线和沿岸管理条例(12月份常委会会议)。 (注:《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常委会审议后,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废止项目
9、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2月份常委会会议)。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