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释疑记分新政网友五问

17.05.2017  03:40
  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不是一定要先到交警大队办理记分,才能缴罚款?曝光记分只针对车辆所有人吗?“5月20日起南京交通违法曝光全面记分”的消息发布后,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对于记分新政,绝大部分市民表示支持,但对新政实施后的具体操作仍有不解之处。对此,南京交管部门专门就网友关心的五大热门问题进行解答。 尽管此前交管部门对于新政实施后的相关问题,已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解答,但仍有不少网友对具体实施办法持有疑问。还有谣言称,如果不尽快处理曝光,5月20日之前被电子监控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要记分。对此,交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5月20日之前的交通违法曝光行为仍按老办法处理,不必扎堆提前处理违章曝光。此外,对于部分网友的疑问,交管部门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网友“木白雨辰”:家里只有一台车,夫妻俩平时都会开。曝光记分只记车辆所有人的,是不是还要再买一辆才能满足需求? 交警解答:曝光记分并非针对车辆所有人,而是对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分。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曝光信息,及时确认驾驶人。所以夫妻俩谁开车谁曝光,交管部门就对谁进行记分。 网友“徐晨”:是不是以后所有罚款都需要先去交警大队办理记分后,才能缴款?这样挺麻烦的,有没有便捷的方法? 交警解答:除了去各交警大队窗口处理曝光外,针对使用南京驾驶证处理南京号牌机动车曝光,且驾驶证与行驶证所有人为同一人的,可通过“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等远程处理方式,处理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交通违法曝光,并且可以在网上缴纳罚款,一次性完成处理。 网友“五零后”:初领驾驶证登记时间在4月份。今年3月份违章扣6分,5月份去交管部门处理违章,会在新周期里扣分吗? 交警解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3月份的交通违法,如果在4月份本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前进行处理并缴纳罚款,记分在记分周期结束时将自动清零。5月份去交管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已是新的记分周期,处理时会按违法行为正常记分,当然还要根据驾驶证准驾车型,确定是否要参加记分周期审验。 网友“张捷”:如果信号灯一直亮红灯(信号灯坏了),在没有交警指挥的情况下怎么办? 交警解答:首先,对于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故障造成的误曝光,后台在审核时会根据维修记录等予以剔除。如果驾驶人遇到此类情况,需保证至少2分钟以上的观察时间,避免存在路口红灯配时较长的情况。对于确实存在信号灯故障的情况,条件允许可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保存。 如果仍出现违法曝光,可致电84429251或发传真至52642603,我们的曝光复核部门将核实情况并与您联系。除此之外,市民也可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上申诉,还可以到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曝光台相应窗口现场进行申诉。 网友“TigerEYE”:汽车闯红灯概率是多少,骑车人、行人又有多少闯红灯?不能因为机动车驾驶人有驾照好约束,就只抓开车人,骑车人、行人也不能放任。 交警解答: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是交通大环境里的关键要素,其实交警一直以来从未放松过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 今年2月份,南京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3876起,行人交通违法4154起;3月份,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8651起,行人交通违法7110起;今年4月份,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65345起,行人交通违法10232起。 从查处数据来看,南京交警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不但一直在进行严格管理,而且还在不断加大力度,全天候、全方位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