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中招6类学生可获加分照顾
龙虎网讯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近日公布。据悉,今年共有6类学生可以照顾或者加分,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具体可获得照顾政策的类型有: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领军型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入选者的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教育部门规定,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民政局的证明。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应出具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台籍青年,应出具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证明。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应出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证明。“领军型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应出具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证明。“紫金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入选者的子女,应出具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招生办初审,再交由本区民族事务部门确认。其他符合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的军人子女,由南京警备区政治部统一出证明。
5月上旬,申请照顾加分的应届在校生在初中学校领取《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5月11日至22日,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应届在校生将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生办,外应生和往届生直接交到区招生办,军人子女直接交到南京警备区。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8日至12日,市招办将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初中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南京招生信息网( www.njzb.net )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钱红艳)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