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不低于1630元
20.11.2014 12:19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称,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4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新标准从11月1日起执行。
南京每年7月都会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的上下限都是以最低工资数据作为参照对象。今年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时,最低工资标准数据尚未公布,因此公积金部门只给出了缴存基数的上限: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13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即16200元。
人社部门近日公布南京今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1630元,这意味着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也按此数据为准。以一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的情况来算,假设其可贷年限最高为30年,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那么,去年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480×8%=118.4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18.4÷8%×0.45×12×30=239760元。而从今年11月份开始,他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为:1630×8%=130.4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30.4÷8%×0.45×12×30=264060元。
算下来,这位职工从11月份开始,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最低比原先多了12元钱,也将比原先可多贷公积金24300元。
编辑:刘林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20.11.201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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