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老“粮官”挪用公款893万元 获刑12年
南京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南京脉陵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龚胜华,近年来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瞒天过海,挪用单位公款893.888万元,其中447.888万元未归还。这是2013年江宁区纪委办理的一起国企大案。最终,龚胜华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当事人“亮相”
龚胜华,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南京脉陵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副经理
案情回放
精于“乾坤大挪移”,公款私用
自参加工作起,龚胜华就一直在江宁区粮食系统任职,是一名老“粮官”了。2007年,他为朋友做担保,结果给自己落下170万的债务。他四处借钱,还企图投资办厂还债,不想遇上行业不景气,血本无归。龚胜华身上的债务越积越多。
2009年12月,龚胜华被任命为南京登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兼南京脉陵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作为一个小小的全资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副经理,他利用财务管理环节等漏洞,使出“乾坤大挪移”之术,用公款填补他的“窟窿”,甚至为生钱开“方便之门”。
从2010年至2012年底,龚胜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刻公章、双向欺骗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作为粮食购销业务资金兑付的“中转站”,把本属于国家的资金拿来私用。2012年12月,几近疯狂的龚胜华一下子占用了南通某粮管所一笔400多万元的巨额货款。翌年1月,迟迟未收到货款的粮管所找上门来,龚胜华的行径这才浮出水面。
最终,龚胜华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纪委“有话说”
粮食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根基。然而,粮食部门的地位有日渐式微的趋势,渐成“冷门”行业。加之,粮食机构大都分散在基层,监管链条“脱节”。一旦内部管理不规范,防控机制不健全,少数贪婪之人就会乘机钻空子,啃蚀“粮袋子”。
本案中的龚胜华就是利用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大肆攫取国家财产。这一案件,给我们以深刻警示,不能让“冷门”领域成为监管的“空门”。有关部门一定要引以为戒,一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粮食领域内的腐败;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加强监管,确保这些粮食“蛀虫”无缝可钻。(鹿伟 宁纪宣 江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