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政府招标项目工程 国企中标引人质疑

06.09.2015  11:33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一处政府河道景观提升工程招投标开标,宣布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是第一顺序中标人拟为中标。但是有人提出,早在去年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公开文件中明确规定,南京国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工作,而这家园林国资企业也在禁止名单中,涉嫌存在着重大猫腻。那么这件事情背后是否如举报人说的,存在着猫腻呢?对此,南京晨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禁止参加投标的企业为何中标了?

  质疑

  近期,南京市溧水区一处政府工程项目陈沛桥河景观提升工程即将启动,招投标结果8月7日就已公布,在15家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中,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为第一顺序中标单位拟为中标,中标金额1348万元。

  从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为第一顺序中标单位拟为中标后,便引起争议,甚至有人认为,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是政府“禁令名单”中的国资企业,其中标涉嫌存在着重大猫腻。

  在一份举报材料上显示,溧水陈沛桥河景观提升项目工程,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开标,下午4时进行了中标公示: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为拟定中标人。但是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这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公开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的公司类型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很明显该公司不能参加陈沛桥河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投标。

  该举报人称,他8月10日到溧水区招标办投诉,招标办主任给予的回复是,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有住建委的批复文件,此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对此回复不服,实名举报到省招标办。溧水区招标办主任辩称,这是招投标评委评的,后来又改口说有南京市住建委的批文。省招标办要求,投诉人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进行公开投诉,并告诉投诉人准备材料,进行复议。8月27日再次公示,中标单位仍为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结果依然无法使人信服,评委认为,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可认定为废标也可不认定为废标。

  两个文件互相矛盾,难住了区招标办

  调查

  该举报人所称的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公开文件,禁止南京国资企业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就是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宁政发(2014)91号文件。这份文件是去年8月9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我市国有资本退出相关领域的实施办法》,文件中明确规定,在未完成所有制改革之前,凡市属国资相关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招投标,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就属于在这个“禁令名单”之列。

  投诉人代理律师施慧认为,“溧水区招标办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这个文件,在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时候, 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列举的参加投标资格的,一律在初审的时候就予以否决,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通过查询记者得知,南京园林建设总公司属于南京园林实业总公司下属子公司,也是南京市属国有全资企业,目前也并未改制完成,根据这个实施办法,确实不能参加园林等领域的招投标。而在溧水区陈沛桥河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投标公告里也明确提到,“ 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可为何这家企业能够中标呢?溧水区招标办公室方面表示,8月初在接到投诉之后,他们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且对中标结果进行了重新审查,但评委们认为这个结果没有问题。

  南京市溧水区招标办负责人董主任介绍说,“政府文件规定国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我们还以为像你们理解的一样,然后评委会会议结束之后,评委说在招投标否决条款和拒收条款、资格审查条款里面,都没有这一条,那也就是说我们要以招标文件为准,也就是说南京市政府规定的这一条根本起不到任何效力,因为招标文件里面没写。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知道这个禁令,但禁令的要求并没有写进招投标的正式文件中,而是在招投标附属条款中出现。

  就在溧水区招标办负责人董主任与投诉人代理律师施慧据理力争的时候,溧水区招标办负责人董主任出具了一份盖有南京市住建委印章的证明,这份证明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证明中称,允许南京园林实业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今年6月30日以后,参加政府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其中包括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

  一边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公开文件“禁令”,一边是溧水区招标办上级主管部门证明“解禁”,一时政府两个文件难住了区招标办。

  南京市溧水区招标办负责人董主任说,“招投标文件中为什么我们不把这个条款加上去,因为这是市政府发的文我们执行,但这个文当初目的不能说他完全符合招投标现有的精神,因为这是对南京国资企业所有制形式的限制,不在我们的资格条件里面,这个条款仅仅是针对国资企业要他去改制。政府两个文件我们都要执行,但一时难统一,南京国资企业也要发展。所以禁令的要求并没有写进正式招投标文件中,而是在招投标附属条款中出现,不符合认定为废标条件。

  相关部门正在调整“禁令名单

  回应

  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负责人承认,根据市政府规定,在企业改制工作完成之前,他们确实不能参加招投标,但如果不参加招投标,企业将没有业务,无法正常运营。

  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金书记说,“我们公司按照市政府91号文件,现在还正在改制,文件上有要求,但是我们也打了报告,因为退休的人社保没有收过去,退休的人要企业自己养,我们现在一共是一千多号人,将近700个是退休的,南京国资企业也要发展,政府项目招标我们有足够条件去参与竞争,去投标。

  给这家企业开具证明材料的南京市住建委方面表示,经过实践检验 ,2014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的这个《实施办法》中,个别条款不符合实际要求,政府部门正在做出调整,南京市招投标领域,也已经对尚未改制完成的相关国资企业开放。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市里面领导已经原则同意了,国资委前一段时间已经把思路跟市里主要领导汇报过了,市里面也开过常委会同意了,通过了,今后南京国资企业可以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工作,不允许参加没有道理,也不符合市场规律。

  南京国资退出八大行业 40家企业严禁承接政府项目

  -链接

  2014年南京市政府规定,南京市属40家国有全资、控(参)股企业将不再允许参加招投标,严禁承接任何政府项目。南京国有资本全面退出八大行业,计划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属国资的退出。

  南京要求国有资本必须退出的行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自报和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清查,南京确定了45家有市属国有资本股份的相关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因承担国家安全专项任务暂不列入此次退出名单。另有4家企业因主营项目业务需要,国有资本也暂不退出,但必须明确经营范围,不允许涉足上述八大行业,相关资质同步取消,它们分别是南京供水工程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另有两家企业的主管部门以上市等理由申请国有资本暂不退出,但未获批准。

  这40家企业绝大多数为国有控股。像在南京丰泽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构成中,6家国有企业总持股60%多,而“南京丰泽”在南京市政工程中随处可见。此外,要求南京国资退出的企业还包括2012年注册的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节能工程设计研究院、南京园林实业总公司、南京园林规划设计院、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等。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