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批新部门明确职责机构

06.01.2016  09:33

   晨报讯(记者周晶)此前南京市公布了一批新成立部门的“三定”方案。近日,南京市委研究室、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粮食局等一批新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布。

  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市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新设立了南京市委研究室,为南京市委工作机构。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南京市委改革办)、南京市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简称南京市委社建工委)与其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根据方案,南京市委研究室将划入原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承担的相关政策研究和重要会议、活动综合性文稿起草等职责;承担南京市委改革办的日常事务;划入原南京市委社建工委的职责。

  在新一轮南京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原来隶属于“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二级局房管局升格为一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由此更名为“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这次公布的方案中,明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统筹南京全市城乡建设事业责任;承担南京全市城乡建设综合管理责任;承担南京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职责等。原先的统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责划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城市道路(隧桥)建设职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职责、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公交场站建设职责划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新调整后的南京市粮食局负责南京全市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等职责。重新组建后的南京市商务局整合了原南京市商务局、原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原南京市开发园区协调管理办公室、原南京市口岸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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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