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传达学习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

07.12.2016  23:09

    12月5日上午,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米寿江介绍了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有关情况,重点传达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在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市伊斯兰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始终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伊斯兰教教派门宦问题等一系列情况,认真展开讨论。米寿江还对当前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一是抓好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南京市伊斯兰教工作实际,做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二是对照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理清2017年工作思路,并将采取授课讨论、分层次学习、教职人员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三是根据会议的新决议、新倡议、新要求,研究制定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长远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我们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对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的亲切关怀和对伊斯兰教工作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此次会议重要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伊斯兰教工作,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引导人和执行者;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做好解经、教务、朝觐等工作,发扬中国伊斯兰教“爱国、和平、中道、宽容”等优良传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增进与世界各国穆斯林友谊,提高南京伊斯兰教新形势下,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为共同开创南京伊斯兰教工作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