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华府物业楼改造成食堂 小区业主表示质疑

13.09.2016  14:38

 

图为物业楼改造施工现场。朱凌云摄

 

昨天上午,市民姚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912345,称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未经广大业主同意,擅自对物业楼施工,欲改造成饭店,众多业主闻讯前去制止,物业回复称“食堂改造”,目前事情还未解决。记者随即进行了采访。

 

物业楼施工已有半月

 

姚女士家住水岸华府。该小区一些业主反映,小区建成交房四年多,物业楼的底层一直是被用作老年活动中心,小区内老年人常来这开展文娱活动、聚会聊天。但是近期,物业楼内却在热火朝天地进行改造装修,改造已有半月,越来越多的业主发现后表示不满,要求停止施工,将物业楼恢复原状。

 

记者发现,水岸华府的物业楼位于小区内,靠近几幢住宅楼,共三层。目前,物业楼底楼确实正在施工,现场有脚手架、三角梯等施工工具,还有木板等建材,一些锅具灶具等设施也摆放在施工现场。二楼、三楼大门紧闭,记者未能入内。

 

昨天早晨,数十名业主来到施工现场,发现了改造设计图纸,图纸上还规划了“收银台”“配餐桌”等。业主认为这很显然是饭店的“标配”,他们怀疑物业楼是要被改造成饭店或私人会所对外营业,当即要求停止施工,当天施工未能继续进行。

 

姚女士称,物业方面对业主解释称,由于物业公司要扩大规模,物业楼将被改造成职工食堂。

 

业主认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

 

针对物业的“职工食堂改造”的回复,小区业主表示质疑,物业现在一共13名工作人员,而根据改造图纸来看,底层6张圆桌加上8张方桌,远远超出所需,还有二楼三楼,目前情况不明。

 

小区业主宋先生认为,如果物业楼改造成饭店,到时候车来车往,人声嘈杂,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肯定会受到影响,即便是改造成职工食堂,也不应该设在小区的物业楼内。“当时买这个小区就是看中了小区内环境和学区。小区内有很多老人、小孩,一旦外来人员大量涌入,这安全如何保证?”业主闻女士说,物业楼是给物业工作人员办公所用,怎么能擅自改造成食堂。

 

还有业主拿出了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们认为,合同上写明物业用房和公厕约609.6㎡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业主对物业楼有一定的管理权和话语权,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或开发商不能随便处置物业楼。

 

物业称是内部食堂改造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小区几处大门入口处、物业楼门前都张贴了《告示》,开发商和物业在《告示》中解释,小区物业楼是不可能用来开饭店的,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内不能开公司,饭店没有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也无法营业。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称,小区的物业楼是进行内部职工食堂改造。改造后的食堂,用来给物业公司和部分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就餐使用。他还表示,物业中心总面积超1300㎡,除去业主所有的物业用房和公厕609.6㎡,剩余的772.12㎡是归开发商所有。物业楼目前的改造部分,其所有权是归开发商所有。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用房并不在他们的规划中。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到小区考察实际情况,如小区物业楼改造成饭店,会实行一票否决制。

 

律 师:

 

明确业主所有的609.6㎡具体位置

 

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陆卫进律师。陆律师表示,小区业主购房时,购房合同上写明物业用房和公厕约609.6㎡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业主现应该询问开发商,明确这609.6㎡的具体位置在哪里,是如何规划安排的,物业楼内哪些建筑和区域是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明确了全体业主所有的那部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开发商和物业已明确告知业主,物业楼不可能改造成饭店,广大业主可对此进行监督,若发现物业楼用作营业性用房,业主可以《告示》为依据,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