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反渎局长孙建华:一次"道听途说"牵出腐败大案
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求办案人员具有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和敏锐的洞察力,哪怕是“道听途说”,也可能隐藏着高质量的案件线索。
2012年3月,我在一家商场购物的时候,听到有人闲聊,说“我们厂最近效益不行,日子不好过,幸亏老板人脉广,搞到几十万元专项资金,不然工资都发不出了”。当时我听到这话,不由得猛地一惊!因为根据以前的经验,一般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都必须是经营效益良好,而这家企业工资都快发不出,还申请到了专项补助资金,这就有些奇怪,这其中有没有相关人员渎职的情况呢?
于是,根据我听来的“顺太公司”这几个字,我带队到当地进行了摸排,结果我们发现与顺太公司同一经营场所的还有顺成公司、顺发公司,而这三家公司都是一个老板,属于“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并且顺成公司在已经注销税务登记、停止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仍成功申报了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并取得了专项资金。
通过进一步挖掘后,我们发现对上述三家公司申报项目具有审核、验收职责的我县发改委工作人员张某,他可能存在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经缜密谋划,我带领侦查干警秘密调取了2008年至2011年全县节能减排资金发放的情况。通过比对发现,三家公司以基本相同的设备申报省级节能减排项目三次,共获得专项资金150万元。顺成公司于2007年4月注销税务登记,不符合“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等申报条件。据此,我们判断对顺成公司上报项目负有初审、检查和验收的职能部门存在渎职犯罪的可能。
我院立即对顺成公司和顺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某进行了询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只得承认其多次送钱物给县发改委工作人员张某,并在张某的授意、指使下伪造顺成公司、顺发公司节能减排申报材料的事实。调查中还发现,负责制作申报材料的袁某与张某交往甚密,两人之间极有可能存在不正常经济往来。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查找袁某下落,赶在袁某闻风准备外出躲避前,将其抓获。袁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先后送给张某10余万元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张某到案后也很快承认了其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犯罪事实。
后来我们查明,张某因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50万元,并收受他人所送贿赂32万余元。该案后经我院提起公诉,并经海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张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也被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反渎精品案例之一。(孙建华系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孙建华 徐德高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