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江苏实施方案发布
如何在“十四五”时期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在6月17日举行的第十八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即将下发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介绍“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
4月,最高检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最高检《规划》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成为省检察院制定《实施方案》把握的重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整个地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表示,检察机关要紧扣最高检对江苏的指示要求和省委书记娄勤俭在此次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江苏检察工作放到推动带动全国检察工作发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力争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有新作为、新贡献,当好新时代检察理念的践行者,以先进理念指引高质量发展,以有力履职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推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构建高效能检察管理体系、夯实新时代基层基础工作等6个方面34项内容,进行重点强调和部署。《实施方案》第二部分专门规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内容,结合检察职能部署一系列“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
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健全省、市两级院把关和备案制度,促进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作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在加大对网络犯罪、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和生产安全预防工作。
在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省战略实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检察工作要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制定落实举措,以检察履职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定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相关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对重大科研活动职务犯罪案件适用强制措施要严格评估、审慎使用。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惩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促进绿色发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等具体部署,三级院要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深入贯彻审慎谦抑、权益双向保护等办案理念。在全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强化金融犯罪案件“一案双查”,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依托办案参与金融监管治理。健全长江经济带、沿海地区、大运河文化带、环太湖等重点区域检察协作,促进美丽江苏建设。
在促进提升省域治理效能、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度参与“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模式,定期制作法律监督工作报告提交各级党委、政法委,持续抓好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动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完善刑事和解平台建设,依托人民调解力量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开展菜单式普法服务。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对于最高检《规划》中的内容不是追求单纯的一一对应,而是重点针对当前我省检察工作需要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加强的部分。对于《规划》中较为原则性的要求,我省进行细化提出贯彻举措。比如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规划》要求“坚持依法该用尽用,准确规范适用”,我省《实施方案》则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繁简分流,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等,更加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卢晓琳)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