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一至六次全会:反腐从治标走向治本
●无禁区:十八大以来,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200多名中管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被审查。
●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四年已累计查处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万多起,处理20多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万多人。
●零容忍:四年多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0多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超过100万人。
●追逃追赃:十八大以来,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天网”越织越密,“猎狐”“天网”行动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党的中央委员会相同,每一届为五年,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任务。
记者观察,十八大以来已经召开七次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传递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决心。在第七次全会刚闭幕之际,记者为您梳理六次全会反腐的六次发力。
一次全会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反腐影响力:盘点权威媒体报道,2012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11月4日,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分别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12月6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年初,中央纪委向媒体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时透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立案受理15万5000余件违纪案件,共处分16万余人,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有近4700人被处分,960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比上年增加了12.5%。
二次全会
2013年1月21日至1月2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本次全会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会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反腐影响力: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2013年,一批高级官员因为严重违法违纪落马:李春城、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郭有明、陈柏槐、陈安众、童名谦等十余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被查。除此之外,一些大案要案相继进入司法程序并宣判:曾经身居高位的薄熙来、刘志军、黄胜、田学仁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多件(次),立案17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多人。
2013年5月,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启动,10组同时巡视10个地方和单位。中央巡视还不断创新形式手段,实现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的巡视全覆盖,至今中央共安排十一轮巡视130个组次,对213个地方、单位进行了巡视。从2016年起还增加了“回头看”,起到强烈震慑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
三次全会
抓早抓小、国际追逃追赃
2014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会认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影响力: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举行的年度新闻发布会数据,2014年,中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8人,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申维辰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国有637名落马“贪官”被中纪委指名道姓通报,31省份均被查出“老虎”,其中湖北最多为59人,紧随其后的分别是山西和四川。落马官员的官职从一般官员到省部级再上至副国级、国级,与年初全会强调的“反腐零容忍”完全契合。
2014年11月9日,北京APEC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在多部门通力合作下取得明显效果,2014年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2015年4月22日,我国首次公布百份全球追逃“红色通缉令”,截至2016年底,已有30多人归案,首次实现了外逃人员库存的反转,一大批长期潜逃国外的腐败分子落网,我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话语权不断增强。
四次全会
治病树、拔烂树
2014年10月2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表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
反腐影响力:2014年7月29日,中纪委通报了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12月22日,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向世人表明了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党纪面前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无论是谁,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不能逃脱惩处。
据中纪委统计,2014年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一段时间以来所谓的“反腐终点论”“反腐上限论”和“反腐拐点论”等论调不攻自破。反腐不断深入,正风执纪越来越严。
五次全会
守纪律、讲规矩
201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具体包括:第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第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反腐影响力:综合权威媒体报道,2015年3月底,中央纪委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赴中办等部门任职。到2016年初,中央纪委派出的47家派驻纪检组已全部到位,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实现了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把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
截至2015年12月,已有郭伯雄、周本顺等20多个省部级以上干部落马。至此,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超过120多个。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各地纪检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主动“清理门户”,从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十八大以来的三年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
全年,中央纪委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对“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加大打击力度。各级纪委通报中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明确信号。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此外,各级纪委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通报频率显著提高。中央纪委专门督办一批基层干部的典型违纪问题,进一步释放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号。进一步表明反腐方向越发清晰,反腐“红利”也越发突出。通过严厉查处减少腐败存量,通过制度建设堵住腐败增量和变量,反腐行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六次全会
强化党内监督
201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会提出,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永远排在第一位。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反腐影响力: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数据,截至12月20日,2016年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30人以上,厅局级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超200人。已有超过40位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官员被开庭审理或判刑。2016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果丰硕:截至11月,“天网”行动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百名红通人员”19人,头号嫌犯杨秀珠归案;9月,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并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此外,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3.4万件,谈话函询14.1万件次,立案41.3万件,处分41.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7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00余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6万人。
另据相关报道统计,2016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1月2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对所有公职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
有专家指出,回顾十八大以来的四年反腐路,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反腐的特征非常明显,这也预示着我国反腐败开始从治标走向治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逐渐形成。(徐伯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