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无锡局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05.12.2015  00:21


  “十二五”期间,无锡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规范市场、强化维权,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展现了新作为。
  一是深化商事改革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十二五期间,无锡局在省内率先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先后实施了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多项改革措施;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试点,先后推出“一照三证一章登记专窗”、“同城通”、“名称网上自助查询”、“网上登记”等多项便利化措施,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新设市场主体315455家,比“十一五”增长19.05%;现有市场主体48.14万家,比“十一五”末期增长40.88%;其中内资企业196709家,注册资本12123.68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长52.88%、82.12%。现有外资企业6353家,注册资本540.95亿美元,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长9.69%、64.98%。
  二是落实商标发展规划筑牢品牌高地。大力实施商标注册申请量“倍增”、重点商标培育“五三一”、商标专用权质押推广三大计划,建立省、市两级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现在全市拥有国内注册商标92000件,其中驰名商标80件、著名商标559件、知名商标1660件,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长了84%、150%、59.7%和44.8%;拥有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296件,比“十一五”末期增长了362%。
  三是推行广告战略助力新型产业发展。2014年,无锡广告产业园以综合指标第一的成绩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并授牌,同时,无锡局积极支持华莱坞数字广告制作基地建设,有力推进全市广告产业构建“一园一基地”的发展格局。
  四是发挥综合职能优势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积极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和46项《新兴行业企业登记参考目录》,研究制订了《关于履行职能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等多个扶持发展稳健,面向私个会员搭建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培训宣传和创新服务等5大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动产抵押登记新领域,全市现有动产抵押3707件,实现担保债权738.08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期增长了163.84%和1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