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常州市节能降耗情况

26.03.2016  11:48

  “十二五”期间,常州市加大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改力度,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核算,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率在20%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下降19%的节能目标。


  2015年,常州市全社会用电量408.04亿千瓦时,比2010年净增116.8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7.0%,低于GDP年均增速3.8个百分点,与“十一五”对比,年均增速回落2.8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单位GDP电耗802.5万千瓦时/亿元,比上年下降5.4%,“十二五”累计下降16.0%,2015年每创造万元GDP比2010年少用电153.5千瓦时。


  2015年,常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1709.4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年均增长4.4%,分别比规上工业产值、增加值年均增速低7.4个和7.3个百分点。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5.7%,“十二五”期间累计下降29.9%。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15吨标准煤,“十二五”累计下降32.9%。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常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于产值单耗下降,五年累计节约能源近480万吨标准煤。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为57.7%,比2010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火电转换效率46.6%,比2010年提高3.4个百分点。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量达315.6万吨标准煤,是2010年的6.2倍。回收能利用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比重由2010年的3.3%提高到13.3%,提高了10个百分点。


  从能源消费品种结构看,“十二五”期间,效率低、污染较重的煤炭等能源终端消费量增幅放慢,天然气、高炉煤气回收能利用等能源品种增速明显加快,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污染排放。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终端消费量729.4万吨、焦炭终端消费量446.6万吨,“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6.7%和9.7%,与2010年相比,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终端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分别下降6.7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天然气终端消费量5.2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4.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终端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较2010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高炉煤气回收利用196.1亿立方米,是2010年的4.9倍,终端消费量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终端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较2010年上升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