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省林业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397万亩、森林抚育460万亩,建设绿化示范村5373个,林木覆盖率由“十一五”末20.6%提高到22.5%;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防护林和特用林比重进一步上升;活立木总蓄积量超过9000万立方米,新增538万立方米;林木碳储量6650万吨,增加1700万吨。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恢复湿地28.3万亩,建成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个,湿地保护小区230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2.9%,初步形成了不同利用管制级别、多种管护形式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先后编制实施《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增至576万亩。推进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和防火扑救能力建设,加强林区安全用火宣传,狠抓预防措施落实,五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防治减灾,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1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6%,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
“十二五”期间,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持续优化。实施杨树等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森林旅游等一批重点林业产业工程,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效益逐年提高。五年采伐杨树430万亩,出材约4000万立方米。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等我省传统优势一二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全省人造板年产量5860万立方米,居全国第二,竹木地板年产量2.8亿平方米,居全国第一;全省林木育苗面积达240万亩,年产苗量27亿株,年产值达249亿元,居全国前列。大力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森林湿地生态旅游超过5000万人次。2015年第三产业产值增加到470亿元,全省林业一、二、三产的产值比由“十一五”末的52:41:7调优为25:63:12。2015年林业总产值4081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6倍,年均增速超过20%,不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木材、纸张、经济林果等丰富可再生物质产品,而且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末,我省创成国家森林城市5个;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3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4个;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5个;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7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53个,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突破5000万人次。成功承办第二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亚洲湿地论坛、第七届中国竹文化节、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在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高水平建成江苏园。
“十二五”期间,我省林业政策体系和基础保障不断完善。推进林业地方立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相继颁布实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被列入立法计划。各级财政林业投入不断加大,达327.3亿元,同比增长28%。基本完成第八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真正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一个库、一套数。启动全国第二次野生植物调查、全省湿地保护率监测统计和水鸟同步调查以及林木种质资源清查等工作。面向基层林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10万余人次,编写出版并免费发放《江苏林业实用知识读本系列丛书》。森林公安机构和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镇林业站、木检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林木良种基地等基层林业网络体系有了改善。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科技项目管理、森林公安等先后启用信息系统管理,江苏林业网连续4年获得“全国林业十佳网站”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