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
“十二五”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
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以及《江苏省“十二五”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防控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全省艾滋病疫情概况
江苏省自1986年开展艾滋病监测检测工作,1991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999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人。根据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统计,2015年1-9月,全省开展各类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超过70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1%;新确认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3123例,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7%,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286例,艾滋病病人837例;既往报告感染者发展为病人365例,共报告艾滋病病人1202例,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9.5%;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死亡328例,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3%。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省历年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8809例。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16190例,其中感染者10190例,病人6000例,累计报告死亡2619例,目前正在随访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13902例。
当前,我省艾滋病流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的增长幅度出现减缓的迹象。近十年我省每年新发现阳性者的增长幅度一般在20~30%左右,而2015年1-9月的增长幅度下降为8.7%,首次出现低于10%的增长率。二是全省艾滋病疫情总体上保持低流行态势,但部分人群感染率持续较高,突出体现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近五年哨点监测结果显示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维持在8%左右,远高于一般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感染率,且安全性行为比例较低。三是性传播持续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同性传播上升速度明显,2015年1-9月新报告的3123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中,经性接触途径传播的3025例,占96.9%(其中同性传播占58.4%、异性传播占38.5%)。四是受艾滋病影响人群进一步增多,流行模式多样化,流行形势更加复杂,2015年1-9月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的职业分布仍以农民、家政家务待业及商业服务为主,60岁以上老年人和青年学生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报告数逐年增多。
二、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如期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五”期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地区和部门特色,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尤其是每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各地各部门都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本地本系统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大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关注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组织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场所、进工地、进校园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积极会同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红十字会举办针对青年学生的预防艾滋病讲座和培训,组织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活动;会同省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妇女面对面”、“红丝带健康包”等专项宣传活动;会同省总工会、住房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省司法厅对监狱系统及强制隔离戒毒等被监管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选派专家为被监管人员提供艾滋病咨询、阳性预防干预等心理支持。与此同时,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的政策宣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宣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流行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艾滋病防控知识知晓率,为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十二五”期间,通过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我省15至60岁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5%以上,吸毒、“男同”、暗娼三类高危人群的知晓率分别为96.9%、95.8%、94.5%;青年学生、流动人口、15-49岁妇女三类重点人群的知晓率分别为91.4%、90.0%、92.3%。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二代传播风险 。一是开展娱乐场所高危行为干预。“十二五”期间,我省娱乐场所艾滋病防治行为干预工作稳步推进,100%的县(市、区)均建立有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定期到娱乐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安全套,开展咨询及检测活动。二是开展男男同性性行为(简称“男同”)人群干预。扶持社会组织及草根组织,依托场所、网络、QQ群等,广泛开展“男同”人群社区宣传干预和动员检测活动。在南京市率先试点“男同”人群扩大检测扩大治疗项目,促进“男同”感染者的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减缓“男同”人群艾滋病疫情传播。三是强化吸毒人群行为干预。我省现有18个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收治吸毒人员9338人,其中包括18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6316名丙肝及2684名梅毒阳性患者,为控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蔓延和减少涉毒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平均每个门诊在治161人,年保持率为80.3%。四是强化预防母婴传播。“十二五”期间,我省逐步建立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疾控机构和医院为重要技术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服务网络,为怀孕妇女提供相关咨询、检测、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产后随访和避孕指导。
(三)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提高病例发现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省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设置各类人群监测哨点135个,形成了覆盖各个地区、各类重点人群的综合监测网络,每年监测各类高危人群近5万人,及时掌握全省疫情动态,为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2012年8月,原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检测服务覆盖面,提高了检测服务可及性和检测工作质量。目前我省艾滋病检测网络已扩展到1个省级确证中心实验室、18个确证实验室、13个市级筛查中心实验室以及687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1678个艾滋病检测点。省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举办各类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特别针对全省检测网络发展现状对检测点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现场督导和质量考评,为提高全省实验室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了保障。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服务和传染病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完善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为有艾滋病感染风险的就诊者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比例为100%;2014年全省全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超过11%。省、市、县所有监管场所均将艾滋病检测列为新进被监管人员常规检查内容。
(四)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为确保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规范进行,2015年1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省、市两级成立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组和专家组,全省37家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被指定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收治医院,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相互协调配合的防治网络,健全了免费抗病毒治疗信息管理网络。根据国家医改部署,为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我省在认真组织试点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印发《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通过限额收费、定额补偿的方式,提高参合人员的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保障水平。截至2015年9月底,累计治疗成人病人11336人,在治9932人;儿童累计治疗42人,在治27人。按照就地治疗原则,符合治疗标准的江苏籍艾滋病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提高到85.5%,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中有85.7%得到了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100%符合治疗条件的双重感染者接受了抗结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
(五)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预防医源性传播 。“十二五”期间,我省贯彻落实《献血法》,积极推进核酸检测工作。一是加强采供血机构内涵建设。印发了《江苏省采供血机构技术审查及执业验收标准》,注重血站硬件和内涵建设的持续改进,探索血站评审评价新模式。加强对质量目标考核效果、不合格血液报废率、血液功效指标抽检率的考核,使各血站将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推进核酸检测工作。全省14家采供血机构到目前已有11家单位开展核酸检测,覆盖率达85.7%。根据《江苏省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分步骤推进,加强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到2015年底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三是积极发挥省输血协会行业管理职能。协助建立并开通协会网站,及时报道全省行业动态。指导省输血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提升协会活力,增强协会凝聚力,充分发挥协会在全省医学输血事业中的影响力与推动力。四是积极推进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实现全省血站实时联网,为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血液采供及安全情况提供技术保障。目前,我省人口献血率达到11.8/千人口,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六)落实关怀救助政策,提升服务管理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民政、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积极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等救助政策,努力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每个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给予相应救助。各地积极出台针对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及家庭的生活救助政策,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就学政策,积极扶持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给予救助,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病人及时纳入抗病毒治疗,定期开展免费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等。为解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看病难、转诊难、手术难等问题,在中盖艾滋病项目的带动下,由南京先行试点,组建“阳光医生”志愿者服务团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服务,以医护人员的实际行动逐步消除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试点成功之后向徐州、盐城和镇江等全省其他地区积极推广,“阳光医生”志愿者服务团队不断壮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国际组织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高度评价,“阳光医生”志愿者服务团队模式在全国进行推广。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调整充实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制定下发了《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各级政府充分发挥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建立了艾滋病防治部门联络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012年,省政府制定出台《江苏省“十二五”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防治工作目标和原则,提出防治策略与措施。省卫生计生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上为实施“十二五”行动计划提供了保障。同时,各地逐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有效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措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尽管“十二五”期间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如期实现了规划目标。但全省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随着监测检测力度加大,感染者和病人发现数逐年增加,加之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可及性不断提高,病人存活时间延长,感染者和病人的总量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就医、就业、入学和生活救助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多,需要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二是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为性传播特别是男男同性传播,疫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传播方式更加隐蔽,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三是我省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流动大省,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广泛存在,在已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中流动人口约占1/3,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和干预难度很大,也给防控工作增加了压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巩固完善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和针对性,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努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局面。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检测服务范围,合理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服务可及性。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重点开展对男男性行为、卖淫嫖娼、吸毒等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在公共场所、建设工地、高等学校、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行为干预等工作。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充分发挥定点医院和专家组的作用,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减免政策,提高医疗救治服务的可及性和治疗工作质量。
二是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 。强化培训指导,推广科学防治技术,明确艾滋病防治人员配备标准,通过培训使防治机构队伍和人员的数量与能力能够满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稳定防治工作队伍,提升防治人员综合能力。在做好疫情监测与管理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监测资料的分析利用,提高防治人员解读、分析、利用监测资料的能力,及时准确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为制定和完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对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努力提高项目执行能力,促进高危人群接受咨询、检测,并通过同伴教育和宣传干预,改变高危行为。同时,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以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努力探索防治工作新模式 。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与原有问题以及难点问题交织并存,情况更加复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省将以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平台,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率先完成防治工作指标,努力为全省其它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