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未达标将问责地方政府

03.07.2017  07:52

  本报讯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方案》为江苏“十三五”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划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施工表。

  氮磷首成减排指标。《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均下降10%以上。其中,总氮、总磷为江苏“特色”减排指标。

  能源结构调整步入快车道。《方案》明确,不再新上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煤和油品消费。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全部能源优化目标均严于国家目标。

  工业更净,建筑更绿。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十三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

  公共机构领跑节能。2020年,要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11%和16%。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家门口的生态更好。到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管网长度7000公里以上;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前全面实施一级A排放标准,2019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农产品更安全。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比2015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

  加快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建成10个左右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园区、沿江8市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力争创建10家绿色工业园区。

  目标考核压实节能责任。坚持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相结合,建立以环境质量考核为导向的减排考核制度;按照谁下达任务谁考核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地方政府实行问责等。 (苏环轩付奇)

标签:

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