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7家公立医院改革31日启动 药品销售取消15%加成

30.10.2015  10:51

  31日零时起,南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记者从南京市政府获悉,部队、部省属、市属的57家医院将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此次改革中,药品、部分检验、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此前价格明显偏低的部分病理检查、手术价格将上调。据悉,因价格调整有升有降,也有不调整的,患者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

  通讯员 施萱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一、为什么要改?

   以药补医”矛盾突出,部分公立医院药占比达60%

  一直以来,药品加成成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导致药占比一直居高不下,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个别区级公立医院药占比超过60%, “大处方”、“大检查”屡现,“以药补医”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药补医机制是计划经济时期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的一种逐利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首先必须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同步实行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到公益性的轨道上来。

   二、怎么改?

   57家公立医院同步实施,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众所周知,南京地区医院属性复杂,但这场改革不会因医院隶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

  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部省属、部队医院、市属、区属、厂矿医院等列入改革范畴的57家城市公立医院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并于31日零时起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参改的医院中共有三级医院22家,二级及其他医院35家,其中部属医院2家,省属医院8家,部队医院6家,市属医院12家,区属医院8家,企事业单位医院6家,以及去年已实施改革的15家区级医院。所有参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