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不能再等
06.11.2014 09:3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有关情况。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表示,对“医闹”行为要严厉打击。在刚刚结束的人大常委会上,很多代表委员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九)的时候,也提出“医闹入刑”。
当前,伤害医护人员、严重干扰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医闹入刑”不能、也不应再等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矛盾,对多年难以彻底解决的医闹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来规制、惩罚和消除。
医生是治病救人的崇高职业,行医环境安全、人身安全是最基本要求;行医过程必须有尊严和权威,能正常发出和执行医嘱是最根本的操作。但做到这些的前提是正常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秩序,而保证这些只有靠严明的法律。脱离了法律保护,即使是“医疗航母”,在医闹的暴力和无赖之下,也会变得不堪一击。伤害医护人员、干扰医疗秩序和危害患者利益的医闹恶性事件,无论其有何种复杂“背景”或“故事”,都应归于“入刑”的刑事案件。任何伤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逃脱法律制裁和舆论谴责。对此,认识要明确,执行要坚定。我们期待“医闹入刑”。顾德宁
编辑: 王高峰、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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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4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