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夜在公,在公明明 ——记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干警马明明
天道酬勤:办案能手+业务标兵
5月7日,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竞赛中,马明明脱颖而出,取得了全省前10名的好成绩,并荣获“业务标兵”和“实务能手”的称号。看着颁奖台上微笑从容的她,谁能想到,仅仅3年前,她还是个初出茅庐的职场“小菜鸟”?
2012年12月,马明明被调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刑检科。作为部门仅有的4名办案人员之一,马明明和其他人一样,都承担了大量案件。但在之前的单位,她作为检察新人,只协助承办人办过两件简单的盗窃案,办案经验几乎是零。
“有点赶鸭子上架。”马明明无奈地说。刚参与办案的那段时间,她感觉自己什么都做不好:遇到牙尖嘴利的犯罪嫌疑人,她有时竟然语塞;在证据的把握、罪名的定性上,她经常拿不准,只好红着脸请教同事或者翻法条;甚至在汇报案件时,也常常被领导善意地指出办案思路上的不足。有时加班到深夜,想到案件就快到期,自己还没理清头绪,她甚至会急得哭出来。
但压力之下,反而激起马明明不服输的斗志。为此,她制定了每天“多提一个问题、多看一个案例、多背一个法条”的学习方案。在看守所,她提审完毕后,主动来到同事身边,默默观察他们的讯问技巧。办案过程中,遇到典型案例、争议疑点,她虚心向业务能手请教学习,务必把问题嚼深嚼透。结案后,她反复翻看卷宗,将一些好的办案经验记录下来,把涉及到的法条背得滚瓜烂熟。
“只有业务精且通,才能办案快而准。”积累办案实践的同时,马明明注重积累业务功底,在她的案头,永远都放着一叠厚厚的法学书,只不过每隔一段时间,这些书就要重换一批。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被她运用于办案,并转化为智慧结晶。入院以来,她共发表市级以上信息、调研文章12篇。通过不断的总结和积累,她迅速成长为刑检业务的行家里手。
3年来,马明明办理公诉案件107件115人、批捕案件32件40人。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中,荣获推荐组第二名的好成绩。在“泰检清风”宣讲比赛中,荣获“优秀宣讲员”称号,撰写的稿件被评为优秀宣讲稿。
马明明作为优秀宣讲员参加全市检察系统巡回演讲
2015年4月,全省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的战斗号角即将吹响,马明明作为泰州检察机关入围决赛的三名选手之一,来到市院参加封闭式培训。此刻,距离决赛只剩20余天,马明明坦言“压力山大”。
本领恐慌和时间危机注定将成为她奔跑前进的动力,除了参加市院安排的课程外,她跑遍了单位图书馆,翻遍了专业网站,找来一大摞资料。堆在书桌上,成了一座小山,把她整个人都埋在了里面。为了在短时间里“啃”掉书山,她每天早上早起一小时、在阳台读,晚上晚睡两小时、在书房念,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硬是在考前将所有的资料都“嚼”了一遍。
高新区检察院人少案多,马明明一走,刑检科更是忙得团团转,马明明知道这一情况后,主动向部门负责人“请缨班师”:“科长,让我先回来吧,我要把自己的案子办好,不给同事们增添负担。”短短的20多天培训中,马明明经常“两线作战”,白天在院里办案,晚上摊开书本一直苦读到深夜两三点钟,凭着一股狠劲,她工作学习两不误,在高质量办案的同时,学习进度半点不落,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和理论基础。
小马姐姐:杏林驿站的守护天使
“妈妈,让您担心了。”5月29日,当张女士听到儿子小东腼腆地对她说出这句话时,她的泪水夺眶而出。这对普通家庭来说习以为常的称呼,她已多年未从自己儿子嘴里听到了。
“办理了这么多未成年人案件,发现他们本质都是好的,因为家庭、环境等客观因素,才一念之差误入歧途。这让我意识到,批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走进他们的内心,抚平深处的伤口。”马明明说。为此,她主动放弃晚上和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利用3个月时间学习研究,于2015年2月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格。小东就是这时候走进她的视线的。
小东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性格叛逆,内心却很脆弱。原来,母亲的严厉使他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从懂事起就没有叫过一声“妈妈”。案件发生后,他虽然很后悔,但仍觉得“都是那个女人害的我”。
马明明得知小东的情况后,邀请他来到院里的心理咨询室,通过面对面亲情式对话的方式对他进行心理辅导。当马明明告诉小东,他出事后妈妈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天天跑来检察院求情后,他的眼里慢慢溢出了泪水,母子关系终于破冰。
“今天是母亲节,我们想对您们说,妈妈,我们爱您!”5月10日,马明明和院里其他女检察官们接到了这通特别的来电,含泪笑出了声。电话那头扯着嗓子喊出这些感恩的话的,是三个可爱的孩子。而他们的亲生母亲,曾是该院办理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3月15日,单身母亲陈秀丽涉嫌容留卖淫一案被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当承办检察官得知她是为了抚养3个未成年的孩子才走上犯罪道路后,立即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马明明。马明明当晚就与承办人一起到她家中走访。她始终记得那晚的情景:三个孩子挤在昏暗的小屋里, 12岁的小朵蹲在昏暗的灯光下写作业,6岁的龙凤胎小花小草拖着长长的鼻涕在地上打滚……
从那天起,马明明就经常到陈秀丽家中探访,有时帮小朵修改作业,有时给小花小草带上他们最爱吃的肯德基,有时帮三个孩子打扫打扫房间、收拾收拾床铺……在她的带动下,该院的其他9名女检察官也纷纷上门照顾姐弟三人。三个孩子亲昵地把她们唤作“检察官妈妈”,而马明明就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2013年8月14日,经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秀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件判决了,马明明的心仍系在三个孩子身上,她与9名同事和陈秀丽一家结成了长期帮扶对子,作为孩子们的“编外妈妈”,一直照顾着他们。
看到检察官妈妈的力量如此温暖,想到还有很多未成年人等待着爱的关怀,马明明在分管检察长的指示和支持下,多方沟通协调,成立了“杏林驿站”关爱工程。为了治愈涉案未成年人心伤,杏林驿站精心研制了四剂药方: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人参新生方”,疏导矫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当归引航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灵芝免疫方”和关爱救助涉案困难家庭的“丹桂暖心方”。驿站成立以来,以马明明为首的女检察官队伍对5名未成年和刚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实行轻缓处理,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宣传覆盖人群5000余人,资助困难儿童30人次,促成结对帮扶5对。
举行“六一”爱心捐款活动,募得善款六万余元
明明如镜:三段神秘录音破获一起顶包案件
2014年6月16日,马明明受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2013年7月27日中午,女工方晓兰在工地驾驶工程车时,不小心把一位老人轧死。她随后被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带走,并交待了案发经过。案件看似简单,但细心的马明明还是看出了疑点:她翻阅在场证人们的证言,发现他们不是声称自己没看清是谁轧死了人,就是前后叙述存在矛盾。其中疑点最大的,是一名叫陶浩的证人。案发当日,陶浩的证词和方晓兰的完全一致。但仅仅3个多月后,他却声称自己没看到事发过程,但在事后看到一名男子从肇事车辆上下来。由于陶浩的证词前后出现重大反复,公安机关没有采信他的证言。
为什么陶浩要翻证?
马明明继续翻阅卷宗,很快发现,方晓兰驾驶的是尾号为1089的工程车,而肇事车辆的尾号是852。为什么事发当日,她会开着一辆不属于自己的车将人轧死呢?
当她对方晓兰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后,后者立刻回答:“当时我和852车的驾驶员老洪都在工地上干活,后来老洪要上厕所,我就替他开车,结果不小心把人轧死了。”
看似合理的解释,却令马明明疑窦更生,因为方晓兰于2013年7月27日、29日分别在派出所和看守所供述时,只提到自己轧死了人,对有没有换车、为什么换车却只字未提。但她从看守所刑拘释放后,于2014年1月14日再次接受讯问时,这方面的描述却忽然变得非常详细。会不会,存在事后有人与她串供的可能性呢?
带着疑问,马明明将目光转移到了肇事工程车的原“主人”身上——他就是方晓兰口中的“老洪”。
老洪全名洪兴发,也是一名工程车驾驶员,他在2013年8月14日在派出所作的证言,跟方晓兰的如出一辙。但马明明认为不能仅靠这两人的言词证据就草率结案,于是亲自到案发工地,向现场的工人们询问当时的情况,终于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信息:方晓兰和洪兴发是男女朋友关系,而当日轧死人的,正是洪兴发!因为他当时喝了酒,所以没敢投案,让方晓兰上了肇事车替他顶罪。而目睹了案发经过的陶浩,也是受人指使,才在一开始咬定方晓兰轧死人的。马明明还打听到,工地的电脑里存有三段录音,能够证明洪兴发、陶浩和一个“幕后人”的犯罪事实。
马明明立刻联系公安机关,请他们通过侦查手段找到了这三段录音。她仔细聆听录音,终于发现洪兴发、方晓兰和陶浩三人的老板——承包商李金荣为帮助洪兴发脱罪,指使陶浩作伪证的事实。
掌握了这三段关键证据,马明明有足够的理由怀疑真正的肇事者不是方晓兰,而是洪兴发!她随即制定了详尽的补查提纲,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再次开展侦查,在重新找到了多名证言有较强证明力的证人后,锁定了李金荣等4人的犯罪事实。在马明明的不懈努力下,这起由私欲和贪念构成的复杂案件终于告破。
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9日,洪兴发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方晓兰因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5年3月30日,陶浩因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李金荣因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提到此案,马明明坦然地说:“它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件普通的案件,只要犯错的人没有逃脱恢恢法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我就做到了我应该做到的事。”入院以来,她向执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依法对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