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连锁公司被职业打假人打假

03.11.2015  09:36

近日,我市一家医药连锁公司因销售的花茶中添加了西洋参,被一名外地职业打假人发现,最终,医药公司退还对方货款并赔偿1万元。

 

日前,灌南县职业打假人汤某在我市某医药连锁公司数家药店,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西洋参饮片。他发现,他购买的西洋参饮片全部由亳州市一家药业有限公司制造,包装瓶上标示为花茶代用茶,同时还标有食品生产QS标志。汤某称,根据规定,西洋参不属于药食同源的物质,不能随意添加。汤某随后持发票和西洋参饮片向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城南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并收到了对方的复函,其内容明确支持汤某的意见。经调解,我市医药连锁公司退还汤某货款3000元,并赔偿10000元。

 

药食同源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根据中药材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一起制定的既可作药材入药、又可作为普通食品食用的中药材目录,如枸杞、蜂蜜、杏仁、薏米、芡实、佛手等,而西洋参不在此列,因此,企业不得将西洋参作为原料生产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