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私了”该有个规章制度

30.01.2015  10:21

  委员建言尝试医疗事故异地鉴定

  

  联组讨论法治

  昨日,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委员们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记者注意到,整个会议把时间直接交给了委员们,近3个小时里共有10多名委员发言。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于英杰

  医患“私了”该有个规章制度

  联组会议上,来自致公组的薛涛委员第一个发言。身为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胸心外科主任,他对医患矛盾深有感触,所以一开场就抛出了敏感的医患纠纷问题。

  薛涛说,现在医患纠纷越来越多,缺乏有针对性的预防处置机制。医患之间出现矛盾,双方也很少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协商解决。公众舆论往往倾向于患者,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很多时候选择“私了”,这也助长了“医闹”、漫天要价等现象。所以,他呼吁尽快出台一个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方法,既然“私了”是一种解决医患纠纷的办法,那就该尽快把公立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私了”纳入一个规范的轨道上。比如出现什么样的医疗纠纷才能“私了”,“私了”赔偿金额最高是多少,该采取什么样的“私了”处置流程,都该明确下来。如果“私了”涉及的赔偿金额超出了规定,就禁止公立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协商,必须引入第三方比如经过调解中心处理,或者依法进入诉讼程序。

  规范医患纠纷中的“私了”行为,将医患纠纷的处置纳入法制化的框架来解决,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薛涛委员同时也建议,为了保证医疗纠纷处置的公平公正,打消患者的疑虑,可以尝试建立异地调解、异地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责任保险等制度。特别是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否公正,一直是医患矛盾产生的重要因素,如果由患者来选定或者当地调解机构随机确定异地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鉴定,就会大量减少这方面的阻力。

  让公民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自社会科学组的谢士灵委员,是江苏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因为职业原因,他更加关注司法公正问题。“司法公正是法治江苏实现的根本体现,而当下司法不公问题和社会公平正义严重缺失问题,在老百姓中的反应很强烈。”他说,平时老百姓在所涉及的案件,尤其是民商事案件中,最能够领略到自己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公正公平的对待。

  讲到这里,谢士灵讲了一个真实案例。去年,他的同事在处理一起案件时,同一法院、不同业务庭,所审的案件争议事实前后关联,双方当事人相同,然而两个庭及其承办法官却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大相径庭。像这样“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往往影响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感受,留下“司法不公”的不良印象,从而损伤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进而埋下社会不安定的隐患。

  谢士灵委员建议,这需要加强司法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而检察机关也应该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有着更多担当。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