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院:构建未成年人案件“协作式”办案模式

05.01.2015  01:08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玄武区院借力多方社会资源,先后在21件未检案件中适用“协作式”办案模式,取得明显成效,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省市媒体报道。

  一是引入专业团队力量。借助高校、社团等平台,建立一支由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帮教帮扶等专业人士的公益团队。发挥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优势,形成检察与多方力量的优势互补。

  二是做深做实社会调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工、专家协作,从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全方位走访评估,形成完备详实的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参考。

  三是进行全程全要素帮教。改变帮教方式单一、缺乏跟踪回访、流于形式等现状。组成由检察官、公安、社区帮教专业人士、心理咨询师和家长五个群体的帮教小组,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异地帮教等考察模式,对本地涉罪未成年人,采用“社会服务令”等办法。

  四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将心理咨询师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作为办案参考。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善心智不健全、心理障碍和性格缺陷等问题,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和犯罪的认知。案件办结后,以访谈形式开展家庭帮教和家庭关系修复,促动未成年人犯的人格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