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院: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

09.03.2015  11:53

  为进一步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近日,溧水区院与该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辖区内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区检察院受理未检案件后,3日内填写《社区未成年人基本信息表》转交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工作;

  三是对于涉案的困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境未成年人直接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行救助;

  四是引导关工委、志愿者等其他社会力量。

  五是密切与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2355平台”的联络,落实既定措施,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