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采纳审计建议 多措并举规范村级经济运行管理
南京高淳区自2013年开展百村财务大轮审活动以来,已对55个行政村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村级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并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2014年以来高淳区政府根据审计、财政、农工委等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对村级经济运行实行新常态管理:出台了《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规范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提升和完善以村级财务和资产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村居”村务公开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出台了《高淳区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严禁“白条”报销的若干规定》,细化了《南京市农村统一支付凭证》的范围、限额等,推出了针对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实行区统一监制票据等;出台了《关于规范使用“高淳区XX镇农村零星支出统一支付凭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该票据的使用范围、对象、标准及印制要求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意见实施细则》,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特别是明确了镇村责任主体原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为行政村统一开立银行专户,严格加强收支管理。
相关制度出台以来,高淳区已全面取消“村帐镇代理”管理制度,强化了镇农经部门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强化监督职责,改变了镇农经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良态势;同步推进了“一村一帐户”和网上做帐工作,目前全区各村均开设了基本存款账户,并建立健全资金收付控制预警机制,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各行政村网上做帐工作;根据统一部署,组建并运行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从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3月已在产权交易平台上发布交易通知公告127条,标段总数282个,成交标段242个,签订合同119宗,成交总金额10982.3万元,逐步实现资产、资源价格市场化,较好地保障了农民承包土地收益权。(汤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