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4年度“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的通告
13.01.2015 17:3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经各县(市、区)民政局自评申报、设区市民政局推荐、专家第三方评估和省民政厅研究,决定下列14个县(市、区)为2014年度“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
南 京:玄武区、鼓楼区
无 锡:滨湖区、宜兴市
徐 州:云龙区
常 州:天宁区
苏 州:张家港市、姑苏区、太仓市、吴江区
连云港:海州区
盐 城:东台市
扬 州:广陵区
镇 江:扬中市
特此通告。
江苏省民政厅
2015年1月12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3.01.20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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