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法律援助帮赴非民工索回工资400万元

06.02.2016  13:34

自2010年起,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宋某等49人,在与南京某电信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先后被外派至安哥拉,分别从事驾驶、木工、瓦工、杂工等工作。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他们陆续被遣返回国。回国时,民工们每人只拿到300美金的“报酬”和一份自愿回国承诺书,全年工资却被拖欠,49人共计被拖欠劳动报酬近400万元。

      从遣返回国的第一天开始,民工们就一直和单位协商讨要工资事宜,但久无结果。2015年底,他们申请了法律援助,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两名法援律师帮助他们维权。援助律师主动与劳动监察、赛虹桥街道等多部门协商,同时联系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公司,围绕其违法行为及后果进行深入沟通。最终,援助律师代理宋师傅等49人与工程公司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工程公司同意分两次支付所拖欠工资。目前,工程公司已按期支付了首笔工资250万元,其余款项将于2016年3月前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