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搜查扣押现场

18.03.2015  13:02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强制措施。3月13日,该院邀请2名市人民监督员对一起受贿案嫌疑人住宅搜查、扣押现场进行监督。这是今年2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次会议和最高检、司法部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决议规定出台后,南京地区检察机关首次实施该制度。

  犯罪嫌疑人王某原为江苏某知名高校招生处负责人,2015年3月5日因涉嫌受贿罪从二线岗位被立案侦查,由于侦查工作需要决定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全程监督。

  当日上午,人民监督员首先听取主办检察官对案情简介和搜查方案的介绍,查看了立案、强制措施审批等相关材料,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家属基本生活等保障情况,在随后的搜查现场认真开展监督,一一核对查扣物品,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反馈表》,并在价值几十万元的名牌手表、皮包、首饰、高档电子产品等扣押清单上签名封存。整个搜查工作持续约6个小时,人民监督员还将对涉案物品的后续处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