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区最低工资上调至1630元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11月1日起,溧水区、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为一类区,也就是说全市各区将全部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
高淳溧水也执行一类区标准
相比往年,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带来一个很大的不同,溧水区和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为一类区,往年两区执行的是二类区标准。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解释,“这两个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首先体现出了同城同标。”
记者了解到,此前溧水区和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此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一下子调整到了1630元/月。巴坤亚告诉记者,“其实在溧水、高淳很多技能岗位上,低于两千元的工资就很难招工了,那里已经具备了调整基础。”
调整后加班费、失业金有所增加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给员工发的工资,加班费、失业金等也跟着一起涨了上去。
加班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每个人的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630元。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在明年元旦期间加班,因为元旦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在元旦当天加班,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加班工资应为224.8元。比之前月最低工资1480元的加班费204.1元可多拿20.7元。
除此之外,失业保险金也有所上涨,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630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还将影响一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的职工,比如长期休病假的。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假工资至少为1304元。
实习生小时工资提高到14.5元
巴坤亚提醒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的项目。
同时针对顶岗实习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调整,从原来的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巴坤亚告诉记者,实习生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按照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算,实习生每天工作满8小时,一周满40小时,所获得的报酬远远超过最低工资标准。
》》》》同城媒体聚焦
现代快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本月实现全市统一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为一类区的函》,南京市人社局报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4年11月1日起,南京市各区全部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
南京日报: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溧水高淳首次与主城区标准统一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前,除了溧水、高淳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二类区标准外,我市其余区全部执行一类区标准。去年,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二类区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二类区11元。也就是说,此次溧水、高淳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350元/月,涨幅达27%,其他区上调了150元/月,涨幅达10%。去年南京实施区划调整,溧水、高淳撤县改区,为此去年作为过渡期,今年南京首次全部执行一类区标准。【
企业用工成本上涨10%-15%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将有所提高,一位饭店老板坦言,最低工资标准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涨薪压力。浪里白江鲜馆老板潘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在招工时,工资肯定是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然根本招不到人,现在我们这里的保洁员,工资也达到了2200元。饭店里的服务员工资在2400元到2800元不等,虽然都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不过该标准提升之后,员工对工资的心理期望值可能也会随之高涨。”
他解释,“如果一个员工工资上涨一两百元,对于我们来说饭店运行的总成本就要上涨10%-15%。”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楼里的保洁员,一般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拿的,调整工资后,首先这些人的工资都要调整了,其次一些员工福利肯定也要随之涨上去,这方面要增加不少支出了。”
新闻延伸
哪些人拿最低工资
说到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操作工的工资早已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了,不少企业负责人也表示,靠最低工资标准肯定招不到人了。某物业公司的保洁员衡女士目前每个月的工资为1500元,得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她很高兴,“上涨了一百多元,对于我们家来说每个月都是紧巴巴的,能多一百多元也是好事儿啊!”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公司文员、业务员基本工资也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开的,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影响并不算大。
市民朱小姐告诉记者,“我在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就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拿钱的,平时我住在家里,不过每个月的工资还是不够花,父母有的时候还要贴一点,提高一百多元,对我来说没啥影响。”
市民陈先生是一个企业员工,他的工资标准也是根据最低工资标准来算的,不过每个月拿到手工资近五千元。“因为我们有加班费,不过加班不是很严格,双休去签个到,如果单位没事情就能回家,有事情就加班。我们不靠最低工资标准吃饭,加班费才是工资的大头。”
得知南京市在11月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入过万的业务员吴女士也很关注,原来她的工资也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的,其他收入则来源于她每个月的业务提成,“对于我们业务员来说,业务提成每个月都是没保证的,当然希望最低工资标准高一点咯,起码这个每个月都是有保障的。”
●最低工资
1、高淳区、溧水区 1280元/月→163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 13元/时→14.5元/时
●加班费
不得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即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病假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假工资至少为1304元。
●失业金
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金陵晚报记者 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