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提高劳动仲裁调解水平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连云港市海州区仲裁院立足仲裁为民,采取规范化手段,坚持夯实工作基础,凝聚特色亮点,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不断加大仲裁调节力度,确保仲裁案件申办工作平稳有序,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严格界定程序,谨慎立案处理。日常工作中对劳动争议仲裁立案范围、立案审批、结案审批等程序予以严格界定,切实做到“三个严格界定”。严格界定时效,对确属超过仲裁时效的案件及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严格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理清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三是严格落实签批责任、谨慎立案,依法审理,维护当事人权益。
完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海州区仲裁院通过完善立案、送达、仲裁庭等各项程序,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品质,打造仲裁服务平台,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的严肃性、合法性,大部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能在45个工作日内结案,使我区劳动仲裁工作做到依法立案、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
创新仲裁思路,注重案件调解。海州区仲裁院加强调裁结合,调解优先,突出调解价值,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中寻找平衡点,在案件调解上狠下功夫,坚持实行“三调解”。实行立案前调解,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先对案情进行初步核实,在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和调解,促使双方在理解法律、把握利弊、明白得失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实行庭上调解,对案前无法调解的案件在庭审时再一次进行调解努力。实行庭后调解,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涉案企业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当企业内部发生劳动争议后快速沟通,寻求稳妥解决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将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仲裁调解完全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中。
截止2015年12月,连云港海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416件,结案401件,结案率达96.4%。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用工单位利益,既让劳动者待遇得到落实,又促进用工单位健康和谐发展,切实发挥区仲裁院处理劳动仲裁和矛盾冲突的“减震器”作用。
稿件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