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常务副区长部署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014年11月13日下午,南京溧水区政府会议室,溧水区常务副区长洪礼来主持召开2014年度国有企业审计与绩效考核审计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区审计局领导以及区国资办主任、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会上,审计部门就审计与国资部门两家商讨制定的《溧水区2014年国资平台审计和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作简要说明,洪礼来副区长提出具体要求:
对考核指标要求审计与国资部门必须做到反映数据完整、准确、合理。
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方面,要求审计部门结合“三重一大”规定,不仅看所报送的重大经济事项上报审批情况,更要通过审查相关财务等资料,审查未经上报审批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提出了各企业在去年审计问题基础上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定制度,有无得到有效执行,特别是2014年8月份区委、区政府实行监事会主席外派制度以后,重要经济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规范。
对执行相关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审计与国资部门在一定要结合近两年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对此块内容审计,洪礼来副区长举了一个例子,他说:“一个项目的资金拨付进度是工程的进度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人情支付、超进度支付等”。在此项审计内容上,洪区长特别强调,审计部门一定要如实评价实行监事会主席外派制度以后财经制度执行情况。
对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方面,要求两个部门认真审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规模、结构,企业的债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的成本费用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财经制度以及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成本费用控制标准,是否存在转移性支出,特别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情况。
对上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审计部门做好“回头看”,一定要结合上一年审计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逐个审查整改情况,同时强调审计整改是此次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组织分工上,洪副区长要求审计与国资部门将区政府外派的三个监事会主席编入审计组,全程参加审计,同时要求审计与国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审计与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