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局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投诉制度

25.10.2016  18:34

投诉范围包括区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措施和程序不合法、不适当的;区国土局及其下属机构应作为而不作为、以及不按规定作为的;区国土局及其机构执法监察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凡投诉人直接向国土资源所、分局投诉的,由各所、分局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情节复杂、影响较大或内容涉及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人和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及时转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程银华 黄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