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都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

05.06.2015  16:33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江都区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契机,多形式、多成份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成为全市目前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最规范的县(区)之一。

      1、基本情况。从2005年开始,区政府制定了推进土地流转的奖励补助政策,加速了全区的土地流转,有效形成了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条件。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99份,流转耕地3.7万亩,发放他项权证25份,其中宜陵镇的集体土地全部实现了流转。为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区政府先后制定《扬州市江都区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州市江都区家庭农场管理办理办法》等文件,有效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民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140户,创成国家级示范社5个,部级农机示范社3个,省级首批示范社14个,省优秀农民专业示范社5个,市级“五好”农民示范社116个;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400多家,经营面积6万余亩,创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户,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0户。

      2、类型状况。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民合作社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股份合作社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三大合作”组织,经营范围由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涵盖粮油种植、技术咨询、生产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藏等。如:扬州现代农业特种作物专业合作社与早晚食品公司合作,带动6个行政村4700户农民增收致富;金谷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瞄准市场需求,开发加工20多种杂粮,成为上海宝钢唯一杂粮供应商。家庭农场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粮油生产型。该类型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等农作物。大桥镇粮油生产型占全区家庭农场的比例是60%,成了我区粮食生产的中坚力量。宜陵镇种粮大户唐洪集中流转散户的3000亩农田,并牵头成立了宏顺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形成了规模化种植,种粮收益较高。二是蔬菜瓜果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为主,以大棚种植为主要形式,为城市和农村居民提供蔬菜瓜果。小纪镇此类型家庭农场占比达58%,是当前家庭农场的重要形式和又一骨干力量,社会需求大,发展前景广阔。三是特色种植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苗木、花卉等农作物种植为主,经济效益好、特色鲜明,丁伙镇此类型的家庭农场占比达65%。四是畜禽养殖型。该类型家庭农场以畜牧、水产、家禽养殖为主,主要分布在小纪、邵伯一带,经济效益高,但受资金短缺和市场行情等潜在风险制约。

      3、呈现特点。一是经营种类繁多。就面上情况而言,经营范围包括粮食、蔬菜、苗木、花卉、茶叶、烟草和家禽及水产养殖等内容,涉及面较广。就单个个体而言,经营品种也相当繁多,一社多业、一场多业是普遍现象。二是成分结构复杂。既有以夫妻为主经营的,也有专业大户转型经营的,还有合作社形式经营的家庭农场,同时也有农业企业经营的家庭农场,呈现出普通家庭、专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四足鼎立”的经营局面。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不尽相同。从流转的规范程度看,既有签订合同的规范流转,也有口头约定的松散流转;从合同约定的时间看,最长的期限为30年,最短的期限是1年;从租金支付的形式看,既有以粮食实物一次性支付,也有每年以现金支付,一般每亩在800-1000元之间。四是经营效益反差较大。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亩均收入一般为3-5万元。相比而言,从事粮食生产的,由于用工、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亩均纯收入只有300-500元,经济效益差距较大。另外,还存在土地流转欠规范、经营管理粗放、融资渠道不畅、配套服务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全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为规范管理,注重引导,让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助力,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政府引导,激发发展活力。从政策和资金上下功夫,出台财政、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的举措,以土地的农业利用和农民需求为主导,突出在土地确权、规范流转、信息发布、地价评估、合同签订、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和服务,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批建一批辅农项目,缓解办公、烘干、晾晒等于一体的综合设施难题。进一步加大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引导其由单纯生产型向合作经营、自主经营转变。鼓励扶持兴办生产服务型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服务,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施品牌建设,推行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让合作社成员更多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家庭农场联合经营模式,积极创建省市区示范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土地流转。建议以土地的农业利用和农民需求为主导,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经营权证发放到户,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激励办法,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组织流转。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突出在土地确权流转交易信息登记发布、流转地价评估合同签订、交易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和服务。增加财政投入。落实各项扶持、补贴优惠政策,对粮农给予一定的生态补贴或土地流转费补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和吸引民间资本,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的道路和灌溉条件;创新融资方式,扩大小额信贷、联保贷款、资金互助等模式,实行利率优惠、手续从简、额度放宽,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切实做到让利于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范围,延展保险品种,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发展实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建立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专家合作平台,推进各类农业技术知识的普及,引导高科技加工业向农业产业园集聚,实现农产品就地产业化,提高粮食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健全流通网络,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现产销对接,实现效益最大化。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加快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传统农民”成为“法人农民”;建立与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种田技能、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江都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