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整治违章彩钢板建筑 已拆730万平违建
中国网7月6日讯 据北京消防消息,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3254宗、730万平米,有效解决了因违法建设衍生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仅5月份就拆除违法建设214万平米,拆除3万平米以上大体量违法建设16宗、85万平米。其中,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存在着诸多火灾隐患,火灾危险性大。彩钢板因外层有一层颜色涂层的铁皮而得名,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温度一旦超过600℃,外层铁皮就会被烧软,而内层是泡沫等易燃材料,易蔓延火情且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广泛用于厂房及施工现场临时性用房等。
近期,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北京消防重点对违章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执法案例1:7月6日,大兴支队消防监督员在对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施工现场工人宿舍使用聚苯夹芯彩钢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支队监督员对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施工现场工人宿舍进行了临时查封。
执法案例2:延庆支队依法查封一处彩钢板建筑。6月30日,延庆支队监督员在对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南辛堡村西(原福利厂)的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锯床车间为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搭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给予该单位锯床车间彩钢板建筑予以临时查封。
执法案例3:石景山支队联合派出所依法查封一处隐患彩钢板建筑。6月30日,石景山支队联合派出所依法查一家机彩钢板建筑。 6月30日下午,石景山支队监督员在对北京吉日格勒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库房使用聚苯夹芯彩钢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支队监督员对北京吉日格勒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库房进行临时查封。
近年来全国彩钢板典型火灾案例
1、2010年5月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民工彩钢板工棚(芯材为聚苯乙烯)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2、2012年10月10日5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陈河乡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建筑工地一彩钢板(芯材为聚苯乙烯)活动房发生火灾(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起火至建筑倒塌仅6分钟,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24人受伤。
3、2013年4月14日6时38分,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景酒店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据调查,起火建筑二层网络会所屋面采用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吊顶、墙面、楼梯间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酒店建筑部分外窗设钢制防盗网,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
彩钢板火灾特点
1.高温浓烟积聚,火灾扑救难度大。彩钢板结构建筑相对封闭,聚氨酯泡沫或聚苯乙烯泡沫等高分子夹芯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高温浓烟,使建筑物在短时间内充满浓烟并积聚大量热量,对火灾扑救带来极大困难。
2.耐火性能差,易形成大面积坍塌。彩钢在常温下是非燃烧材料,但遇火焰烧烤,强度会迅速下降,尤其是大跨度建筑发生火灾时,彩钢构件极易受高温作用发生扭曲、变形,进而导致建筑大面积倒塌。
3.建筑规模大,易形成立体燃烧火灾。彩钢类建筑由于强度高、自重轻、建造方便,建筑规模一般较大。发生火灾时,大量的烟气热量通过各种管道、通道向上蔓延,容易形成立体燃烧的态势。
4.易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火灾时,彩钢板内充填的泡沫等易燃的高分子材料,由于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杂质浓度升高,使人们受到的威胁程度逐渐加大。
彩钢板防火安全提示
1. 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热源、火源不要紧挨着彩钢板,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2.如果要在彩钢板房内设置厨房,需要有隔温层。
3.电线、电缆不要从彩钢板中穿越,如需穿越应加保护套管,插座、开关盒应采用金属镀锌盒并采用明装方法。
4.室内外配备简易灭火器材,有条件的应加装火灾报警器,方便人员快速撤离。
5.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对采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于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