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以“五化”为抓手持续改善市容秩序推进创优工作开展

15.07.2016  01:38
 

近年来,沭阳县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大力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五大工程,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市容秩序全面提升。

一是实施净化工程。先后投入1.42亿元用于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垃圾堆放场封场等重大环卫设施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2座、二类以上公厕51座,改造公厕19座,新购置各类垃圾清扫、清运车92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了从零到100%的飞跃,机械化清扫率从42%上升到85%。大力实施河道整治系列工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70公里,疏通污水管网140公里。建立落实“河长制”管护制度,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实现了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的整治目标。

二是实施绿化工程。围绕“一环翠色抱花乡,碧水潆洄虞姬城”的规划主题,倾力打造“一脉三廊、四片七园、七横八纵、碧岸环城”的绿地系统格局。通过推行“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人能进、有座位、少占地、多占天”的绿化模式,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屋顶造绿等措施,对城区道路节点、交叉口、主要路段及公园、游园进行绿化充实提高,不断增加城市绿量。近年来,城市生态建设的绿化资金累计投入达4.1亿元,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达9.07平方米,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7.67%、40.16%。

三是实施亮化工程。坚持把城市亮化建设作为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重要抓手,从规划设计“景观化”、工程建设“工艺化”、光源使用“高效化”、时间控制“集中化”等方面入手,大力实施道路、河道、桥梁、公园广场、临街建筑亮化。城区道路照明长度达300余公里,各类照明光源数量6万盏,总功率达4268千瓦,城区道路照明设施覆盖率达到98%,亮灯率达到98.5%,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8.5%。

四是实施美化工程。立足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市容街景整治、老旧小区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和临街建筑立面美化改造等工作,大力查处乱涂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90余批次,查处店外经营9800余起,取缔污染店面150家、占道摊点7800余个、临街洗车点52个,拆除各类违法建筑以及违章搭建约2.4万平方米,处罚非机动车乱停乱放3万余起,清理灯箱广告6000余个、各类小广告10万余处。

五是实施序化工程。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完善交通标识、治乱、治堵为重点,先后开展城区道路升级改造、交通秩序整治等活动,改造城市“动脉”,疏通“毛细血管”。近年来,共改造城市道路67条,改造和新建港湾式公交站台89个、停车设施16个,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2.2万个、非机动车位26万个、交通标线7.6万平方米、公交专用道15.6公里,设置交通护栏5270米。县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密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