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实行“四包”责任制开展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29.07.2015  10:40

  泰兴市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泰州市率先开展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一类清查)工作。7月27日外业调查工作在滨江镇拉开序幕。
  为全面完成全市98个国家级地面固定样地和3个专项生态状况调查样方的设置和调查工作,准确查清全市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类及其消长变化动态,掌握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泰兴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专题下发了调查通知;抽调了6名业务骨干,组成了2个调查工组,负责本次森林资源清查调查任务。为提高调查质量和工作成效,实行技术承包制,即“包进度、包质量、包责任、包经费”,林业局与调查工组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具体要求,质量不过关,全部返工,费用自理;同时成立了质量检查组,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清查的督促指导和质量检查。市财政落实了调查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调查工组已分赴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预计9月初可完成外业调查工作,10月初力争在泰州市率先完成清查工作任务,确保在全省考核评比中争先进位拿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