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在门卫室丢了, 小区物管是否要担责?

14.04.2016  09:08

 

 

眼下网购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消费方式,而当一些小区住户不在家中时,小区门卫室往往变成了大家临时的快递代收点。小区物管到底有没有为业主代收和保管快递的义务呢?快递包裹一旦丢失谁来担责呢?近日,本报“小红帮忙”栏目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询。

 

遭遇:网购的生日礼物没收到

 

市民陆女士讲述了不久前自己的遭遇。陆女士家住城区某商品房小区,最近她的一个好友生日将至,上星期她网购了一件生日礼物,打算送给好友。两天后陆女士接到了快递员的电话,通知她领取包裹,由于自己当时正在上班,只能叮嘱快递员把包裹放在门卫室。当晚,陆女士下班后到门卫室取包裹时,却发现包裹不翼而飞。

 

小区门卫称,由于门卫担负的工作较多,一般不代收包裹。而白天快递员送包裹来时,既未让门卫代签收,也未与门卫办理包裹的接交手续。只是将一堆包裹放到门卫室就打电话给收货人,然后就离开了,后来收货人陆陆续续来取走了包裹。眼下包裹不见了,有可能是哪个人拿错了。但门卫室内没有监控,难以确认是谁拿错了包裹。

 

陆女士无奈之下找小区物管要个说法,该小区物管公司称,门卫室是在小区业主的要求下才暂时代收快递的,这本来就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因此,如果包裹遗失了,小区物管和门卫室人员肯定都不负责,快递公司和业主应分担责任。

 

虽说网购的生日礼物并不贵重,但是重新购买太麻烦了,而且时间也来不及。”陆女士懊恼地说。

 

调查:多数小区代收包裹不登记不通知

 

昨天,记者走访了城区多个商品房小区。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小区对于快件收发都不做登记,包裹随意领取,甚至有些快递员送件时省去了电话通知环节。快递包裹的收发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小区代收人员和快递员相互推卸责任,业主只能自认倒霉,蒙受损失。

 

物业公司收取了物管费,就应该为业主服好务!”采访中,不少小区业主认为快递一旦丢失,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有部分小区业主认为,快递本来就该收件人亲自领取,物业提供了一个代收快递的场地已经足够了,不应该让他们承担责任。

 

记者还联系了我市顺丰、圆通等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如果严格按照寄送流程,快件需要收件人本人签收,但是由于收货时间问题,很多收件人为图方便都要求快递员直接放在小区门卫处,由此产生快件丢失的隐患,快递员对此也感到无奈。

 

提醒:快递公司和买家须对此担责

 

包裹在门卫室丢了,小区物管是否有责?采访中,多家小区物管单位介绍,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帮助小区业主代收快递的约束条款。快递员将包裹放到门卫室经过了业主的同意,但门卫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没有义务为大家看管快递包裹,更加不应该承担其他责任。

 

记者从市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小区物业代收和看管快递的责任和义务,除非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的意见。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武认为,门卫没有帮小区居民看管快递包裹的义务,快递包裹一旦丢失,小区物管、门卫人员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快递员有证据证明客户同意他将包裹放在门卫处由客户自取,损失则由客户自己承担。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和客户的签收单,则由快递公司与快递员来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