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取得成效

26.02.2016  17:24

  中国网2月25日讯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2016年1月6日至20日,结合2015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目标责任制考核,浙江省安委会对各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综合检查期间,检查组人员对照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认真听取了相关地市、县(市、区)政府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的介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检查情况,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党委政府主抓,逐级动员部署

  各地普遍以政府或安委会名义,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及时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金华、舟山市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丽水等地党政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各地区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
  
  各地广泛发动乡镇(街道)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力量,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混合编组进行划片排查,并根据企业类型、规模等对隐患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劳动密集型企业基本情况。杭州、嘉兴专门编制工作指导手册,针对性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乡镇(街道)开展自查、排查。宁波根据企业数量、规模、隐患严重程度等因素,对全市区块进行“红、黄、绿”划分,专门抽调人员进驻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较多、规模较大、隐患较为严重的红色区域,开展重点排查建档。温州市通过明确公安消防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排查重点,多方合力,排查出劳动密集型企业1万余家。

  专项治理期间,全省累计排查登记劳动密集型企业30060家、集中区域1221处,排查发现隐患近10万处。

  充分借势借力,推进隐患整改

  各地充分利用考核杠杆,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采取政府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有效手段,积极开展隐患整改工作。杭州在乔司街道投入2700万余元,用于服装加工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网和消防栓建设,极大提升了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绍兴对大唐镇制袜业合用场所开展标准化整改,集中区域287家合用场所全部增设外部疏散楼梯、配置独立式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台州将排查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每月抄报市、县两级“三改一拆”办公室,及时予以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752处、56.18万平方米。

  专项治理期间,全省累计关停违法企业1183家,治理“三合一”场所2731家,工商部门依法取缔违法企业169家,安监部门查处违规使用氨制冷企业56家,建设部门拆除彩钢板临时建筑、违章建筑243万平方米,公安机关拘留161人,共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9.8万余处,整改完成率达97.8%。

  加强宣传曝光,营造治理氛围

  各地制定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曝光、常识宣传、媒体宣传等任务要求,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的舆论监督氛围。

  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对4.25万基层监管力量、近3万名劳动密集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了培训,受教育群众和企业员工达276.9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