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劳动密集型企业加班已成常态 维权成本高
日前,全国总工会直接点名富士康长期违法安排长时间加班,富士康随后发表声明:员工希望通过加班最大程度提高收入。那么“自愿加班”是否已成常态,又是否有违法之嫌呢?
劳动密集型企业 加班已成常态
来自三明永安的小赖是富士康一线员工,平时主要负责组装、封箱一些零碎的小零件。小赖告诉记者,由于他们基本工资定的很低,如果选择加班的话,一个月可以多挣一倍,所以尽管加班与否公司是没有硬性规定,但这样的工资构成让很多员工都自愿选择加班。小赖还补充道,“但是你有事,你可以申请可以互相沟通,沟通不行,它不能强制你去上。如果说强制你去上,你可以去工会投诉。”
刚刚从河南漯河市某肉质品厂家辞职的刘先生却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他告诉记者,劳动强度大,没有休息日,也没有有加班费,是他辞职的主要原因。碰到紧倒班,他有时甚至要连续工作24个小时。
在记者各地的采访中,我们都能听到一线工人不堪劳动强度的抱怨和投诉,可企业的负责人们也很无奈。三明永安一家企业负责人黄经理告诉我们,加班如今已成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常态了,而这种“无止境的加班模式”,也成了不少员工辞职跳槽的重要原因,在招募新员工时也愈加困难,但作为管理人员,他们也很无奈,为了完成生产订单只能够这么做。
黄经理说:“据我所知跟我有关的上下流企业几乎都是这样,工人现在都已经默认是一种常态了。你如果工资太低没人来招不到人,工资高你没办法招更多的人,所以只能用加班的形式。年底基本上出货都赶在这个时间,所以在年底就拼命的加班。有的时候一天就干十五六个小时,我们最多只能按照正常的工资,比如你延长加一个小时我给你1.2倍,最多1.5倍的工资加上去,那你也就只能做到这样,不可能两到三倍,人工成本已经很高了。”
自愿加班也违法 维权成本却不低
虽然自愿超时加班已经成为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常态,但《劳动法》对此有明文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既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那么自愿加班也可能有违法律,维权是不是应该?其间的维权成本又有多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