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行“一案一回访”

05.09.2017  01:15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依法结案的仲裁裁决、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制度,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你对于本次劳动仲裁是否满意?如果还有要求,可以再提出。”昨天上午,家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莲沁苑的刘师傅接到了市人社局仲裁员的电话。今年5月,刘师傅与原来单位因工资争议而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束后,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期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回访,在回访中得知刘师傅原来所在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未在约定期限向刘师傅支付相关待遇,办案人员采取电话督促、上门督办等方式及时与该单位负责人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仲裁文书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8月25日,刘师傅终于拿到了拖欠近一年的7000余元工资。这是市人社局在落实劳动仲裁案件回访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倪光军介绍,“一案一回访”,即案件结案后,由主办仲裁员对该案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内容包括立案情况、办案态度、处理结果、廉洁自律、案件履行、裁审一致等情况。通过案件回访,一方面,仲裁员主动了解调解仲裁文书执行情况,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疑答难,协助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另一方面,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庭审办理的意见,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一案一回访’,有利于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仲裁办案的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倪光军说。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调解仲裁案件结案1324件,回访案件1305件,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