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为2012名五保对象“加薪”

01.01.2015  00:24

  中国江苏网12月31日讯日前,灌云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集中年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4500元提高到5500元,分散年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4000元提高到4500元。此次调整使全县2012名五保对象受益。

  近年来,灌云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夯实民生基础,该县民政部门通过实施“关爱工程”,对全县16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新增床位2000余张,显著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硬件档次,有6所乡镇敬老院达到二、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今年以来,又围绕“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通过整合、扩建、改造升级等途径,全面开展五保供养机构提升工程建设,显著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居住水平,受到五保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好评。王东升张新成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