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回家途中撞人,公司需要担责吗?

21.03.2016  10:29

市民鞠先生咨询:我是在靖江工作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一家企业工作。几天前,公司要求我加班到晚上8点多钟,在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我负全责。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中毅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武答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咨询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不属于工伤,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因此不用承担法律责任。